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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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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明溪县民主路459号,电话:0598—2865587,邮箱:mxaj2863486@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从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办法,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提高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1、信息公开类别。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把主动公开的财政预决算、机构职能、规划计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化。
  2、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1条
  3、信息公开形式。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全社会予以公开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按时提交县档案馆、图书馆进行备案,方便群众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严格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全面推进全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加大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方便公众正确理解政府信息;二是在政务信息公开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监管,杜绝出现文字表述错误、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三是严格按照县政府办的要求,按时公开本单位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条件。

  (四)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网站栏目更新工作,加强人员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负责政务信息收集、送审和发布等工作内容,严格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找薄弱环节,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相关具体政策的落实二是严格公开程序。建立公开信息由各股室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公开的政务公开流程制度。
  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经办人员业务不够纯熟,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更新不够及时。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业务人员信息公开的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学习应用,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及时更新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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