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部门年度报告

明溪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 | |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9186;电子邮箱:mxmz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年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65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12条、行政处罚16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和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各1条、其他类信息3条。

()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政务工作坚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部门全体人员会议和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全年共公开37篇。

2.政策执行坚持阳光透明。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权责清单及时调整和公开。我局已经通过明溪县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我局的权责清单行政许可1项,涉及县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等。

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截止到2021年12月,我局主动公开社会救助信息36条,其中城乡低保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信息每月各一条。一是城乡低保救助信息公开。城市农村低保方面,我县城乡低保1185户2305人,发放低保金1434.57万元;二是特困人员救助信息公开。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新政策,特困人员救助289人,特困供养金479.72万元。三是临时救助信息公开。实施临时救助224户320人次,发放救助金122.03万元。县救助站共救助148人次,其中男性144人次,女性4人次,未成年人0人次,站外救助7人次,医疗救治6人次(其中精神智力障碍5人次),通过公安人脸识别寻亲成功3人次,跨省护送4人次。

5.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民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材料送交、内部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做好“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中”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及时有效公开政务信息。

6.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重大工作部署决策中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配套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7.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在政务网后台互动交流版块解读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婚姻登记等政策。

8.落实政策解读制度。积极做好政策解读,规范政策解读报批程序和公布时限,出台规范性文件时,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同步报送审核,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

9.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的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积极运用多形式、可视化方式进行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网站、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全面提高民政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民政对象对相关政策的认知度。

10.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婚姻辅导、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11.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弘扬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互联网+政务进一步发展,我局积极开展公共服务事项精简审批工作,做好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服务事项业务办理工作。

1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制作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表,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审查。

13.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对业务窗口进驻市民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14.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放管服”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15.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按行政权力清单和清理前置的要求进行了办事指南的重新梳理和编制,并相应更新调整了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事项的调整。

16.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7.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单位工作微信群等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1.重视政务公开,提高政治站位

推行政务公开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和领导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开责任

我局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定局长总负责、分管副局长牵头部署和局有关股室和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体制,并明确局股室和单位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之中。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对外公开的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县档案馆、图书馆、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2.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好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要求,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绩效评估范围,不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强化领导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并通过设立公开信息解释答疑机制,使政务信息便于公众理解,真正实践“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真正將“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排版不够规范。

 2.经办人员业务不够纯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认真学习排版格式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加强沟通,认真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学习,提高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民政局

2022年1月7日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闽公网安备35042102000101号
备案号:闽ICP备11002485号  网站标识码:3504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