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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明溪县教育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3号;电子邮箱:mxxjyjbgs@163.com,邮编:365200,电话:0598-2813456)。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明溪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规定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助力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一)深化主动公开
2021年,明溪县教育局共梳理完成20份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做到全文上网公布,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980条。依申请公开文件4份。
我局主动公开的20条政府信息中,主要是机构职能类信息和行政许可类信息,通过县档案局、县图书馆、教育局公开栏、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2021年,在明溪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发布《明溪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民办幼儿园年检情况通报》《明溪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明溪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文明班级”“校园之星”名单的通知》《明溪县教育局关于举办2021年明溪县小学生诗词大赛的通知》《关于举办明溪县2021年中小学生体育联赛暨第二十四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等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加大教育行政服务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公开力度,2021年完成县(区)干部申请更改学历、学位审核84件;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72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8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1件、变更1件。
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2021年我局在明溪县人民政府官网“预决算公开”栏目公开《2021年度福建省明溪县教育局部门预算》《2020年度明溪县教育局部门决算》。
(二)推进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我局通过“县长信箱”“三明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渠道答复诉求件460件,按时办结率100%。
(四)优化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规范填写信息“三审”表,做到一事一审、确保我局无泄密信息发生。
2.拓宽宣传载体。通过县政府官网知识互动栏目,向社会解读我县教育扶贫涵盖对象、各学段教育扶贫具体政策及福建高考新方案“3+1+2”模式等,通过政府网在线访谈向公众介绍我县“总校制”办学等教育综合改革情况。
(五)强化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明溪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溪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明溪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明溪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溪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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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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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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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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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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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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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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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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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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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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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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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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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74.0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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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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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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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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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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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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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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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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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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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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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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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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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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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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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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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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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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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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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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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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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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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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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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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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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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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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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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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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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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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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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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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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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不够突出,信息不够丰富;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政府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的主动性不足,政策解读的力度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深入贯彻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要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依照政务信息公开原则,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梳理。
二要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教育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对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及时处置提供相关信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使相关信息及时采集整理和上报公开。
三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整合。扩大教育信息公开范围的同时,突出重点信息的公开,提高信息的含金量和针对性,特别是汇总梳理好各类便民、惠民政策,让群众更加便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教育局
202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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