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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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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明溪县教育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3号;电子邮箱:mxxjyjbgs@163.com,邮编:365200,电话:0598-2813456)。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明溪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规定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助力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一)深化主动公开

  2021年,明溪县教育局共梳理完成20份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做到全文上网公布,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980条。依申请公开文件4份。

  我局主动公开的20条政府信息中,主要是机构职能类信息和行政许可类信息,通过县档案局、县图书馆、教育局公开栏、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2021年,在明溪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发布《明溪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民办幼儿园年检情况通报》《明溪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明溪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文明班级”“校园之星”名单的通知》《明溪县教育局关于举办2021年明溪县小学生诗词大赛的通知》《关于举办明溪县2021年中小学生体育联赛暨第二十四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等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加大教育行政服务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公开力度,2021年完成县(区)干部申请更改学历、学位审核84件;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72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8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1件、变更1件。

  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2021年我局在明溪县人民政府官网“预决算公开”栏目公开《2021年度福建省明溪县教育局部门预算》《2020年度明溪县教育局部门决算》。

  (二)推进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我局通过“县长信箱”“三明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渠道答复诉求件460件,按时办结率100%。

  (四)优化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规范填写信息“三审”表,做到一事一审、确保我局无泄密信息发生。

  2.拓宽宣传载体。通过县政府官网知识互动栏目,向社会解读我县教育扶贫涵盖对象、各学段教育扶贫具体政策及福建高考新方案“3+1+2”模式等,通过政府网在线访谈向公众介绍我县“总校制”办学等教育综合改革情况。

  (五)强化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明溪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溪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明溪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明溪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溪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不够突出,信息不够丰富;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政府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的主动性不足,政策解读的力度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深入贯彻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要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依照政务信息公开原则,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梳理。

  二要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教育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对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及时处置提供相关信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使相关信息及时采集整理和上报公开。

  三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整合。扩大教育信息公开范围的同时,突出重点信息的公开,提高信息的含金量和针对性,特别是汇总梳理好各类便民、惠民政策,让群众更加便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教育局

202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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