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部门年度报告

明溪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 |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联系明溪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816918,传真:2813258,邮箱:fjmxtjj@163.com,通信地址:明溪县新大路14995楼,邮编:365200
   一、总体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及县公开办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年经济发展目标,加强统计改革创新,改进统计工作方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逐步实现统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与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1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其中:行政处罚2条。

2.推进统计数据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信息专栏里每月按时发布统计月度综合资料,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信息”专栏里公开“统计公报”2篇、“统计数据”11篇、“统计解读”11篇。

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县财政局要求,及时公开《2020年度明溪县统计局部门决算》《2021年度明溪县统计局预算公开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人员,进一步明确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人员承办。二是抓好工作落实。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统计行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平台建设

我局能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各项工作,抓好统计动态、数据解读、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等各栏目的更新。

(五)强化监督保障

1.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由分管领导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2.规范公开程序。建立公开信息审核机制,按照信息公开“三审”要求,经撰写人、股室负责人、局领导审核签字后能公开政务信息,并将审核资料存档备查。

3.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依法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主动公开、已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等需全面了解。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统计局

2022年1月10日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闽公网安备35042102000101号
备案号:闽ICP备11002485号  网站标识码:3504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