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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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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结合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年报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雪峰镇河滨南路69号;电子邮箱:mxwsj@126.com,邮编:365200,电话:0598-281347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明溪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紧扣全县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围绕人民群众重点关切问题,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
  1.信息公开类别。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把主动公开的财政预决算、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扶贫救灾、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化。
  2.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4条,其中扶贫救灾医疗卫生1条、其他类信息3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动态栏目发布本部门动态14条,及时让群众了解本部门工作要点;医疗卫生栏目发布41条,及时让群众了解我县医疗质量水平和专家巡诊信息等;更新互动交流6条,让群众及时了解当前热点健康知识;公告公示栏目14条,对2022年度新增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人员名单、拟命名省级卫生村(社区)名单、2021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监测结果(4条)、卫生行政处罚等各类需要公示公告的事项及时公开。
  3.信息公开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包括政府网站公开、县图书馆、县档案馆公开查询及局政务公开栏上墙等形式,让群众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随处可以阅览感兴趣的政务资讯。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
  (三)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
  注重每次政务公开评估问题,及时按要求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在依托“明溪县政府门户网”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图书馆、档案馆、局政务公开栏等开展政策宣传、健康普及、医疗咨询等服务。对于涉及民生的政策信息和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发布或解答疑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盼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年来,我局共计回复12345政务平台和e三明咨询平台诉求件303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四)监督保障
  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制度,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对上网公开信息严格把关,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上网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卫健窗口管理机制,围绕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和“一趟不用跑”改革,在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办理上通过精简办理程序,提质增效,为群众增添便利,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未按照规定独立设置政务公开科室,人员也是兼职负责,且法律、互联网及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二是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三是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方式方法不够创新。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调配专职人员负责,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重点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2.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要求,完善理清卫生健康领域目录事项,对照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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