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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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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联系明溪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816918,传真:2813258,邮箱:fjmxtjj@163.com,通信地址:明溪县新大路14995楼,邮编:365200

一、总体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及县公开办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年经济发展目标,加强统计改革创新,改进统计工作方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逐步实现统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与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发展。2020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1.2020年我局通过“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

2.推进统计数据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信息专栏里每月按时发布统计月度综合资料,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信息”专栏里公开“统计公报”1篇、“统计数据”11篇、“统计解读”11篇。

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县财政局要求,及时公开《2019年度明溪县统计局部门决算》《2020年度明溪县统计局预算公开说明》。

4.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人员,进一步明确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人员承办。二是抓好工作落实。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统计行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平台建设

我局能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各项工作,抓好统计动态、数据解读、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等各栏目的更新。

(四)强化监督保障

1.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由局分管领导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2.规范公开程序。建立公开信息审核机制,按照信息公开“三审”要求,经撰写人、股室负责人、局领导审核签字后能公开政务信息,并将审核资料存档备查。

3.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0

行政强制

1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主动公开、已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等需进一步明晰。

2.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组织深入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统计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促进业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明溪县统计局

20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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