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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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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给予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明溪县体育中心,邮编:365200,电话:281367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工作实际,我局严格落实《办法》《任务分解表》以及《条例》的相关要求,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优化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办法,细化各项工作措施,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做好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按照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依法需要保密不公开”的工作原则,制定完善健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把及时、主动公开科教文体、旅游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机构职能等方面的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化确保公开内容及时、真实、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情况。2020年,我局已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2020年度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预决算说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5,采购总金额4006624元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2条),发布政务动态13条,公示公告信息6条。

3.用多样的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主要包括公开栏)上公开、会议通报公开、印发文件资料公开、县图书馆、县档案局公开查询等形式及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等新媒体形式进行公开。同时,明确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公开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让群众不受时间、地点限制能够及时了解到我们的工作情况,了解到自己感兴趣的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条,办结1条)。

(三)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收集、送审和发布,确保文体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并严格依照相关规定,秉承着真实、全面、惠民的原则规范的进行政务公开工作。

2.加强工作落实及制度建设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办的要求,按时、及时公开本单位信息,对收到的公开申请,及时进行处理回复。建立《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制度》《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等,扎实推进县文体、游相关事项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条件

3.面对舆情快速回应。建立我局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文化、体育、旅游等涉及民生方面的主动回应和回应关切工作。不断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

(四)优化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建立专人专管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并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2.打通政务服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大减少了群众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录入电子证照库,满足窗口审批过程中的证照生成管理、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等需要,现已生成电子证照25份。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13全力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3.积极应用各自载体进行宣传设立《明溪文旅》专栏,充分发挥微信群、政务公开栏等宣传载体作用,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利用各种活动开展条例宣传,积极与公众交流,认真了解、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2020年,《明溪文旅》专题专栏共发布信息37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

1.强化监督意识。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借助文体活动、驻村工作队入户宣传等形式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让群众广泛参与到政务信息公开中来,更好地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2.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建立公开信息由各股室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公开的政务公开流程制度。

3.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政办〔2020〕1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完成《明溪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57

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3

15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4

-40

0

行政强制

16

-1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40066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较去年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依旧会存在一些时效性有差异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少。

(二)改进情况

1.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及时跟进督促各股室、各下属单位及时报送需要公开的内容尽可能在最快时间内将各股室、各下属单位所报的材料、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及时挂网。

2.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采取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文体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向群众普、利用微信、美篇、政府门户网站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时要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1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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