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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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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明溪县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雪峰镇东方军路166号;邮编:365200;联系电话:0598-2813562;电子邮箱:ldj999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对照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人社工作透明度。

  (一)深化主动公开,推进依申请公开

  1.单位工作透明化。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3条,政策、规范性文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条,其他各类信息4条。

  2.提升政策执行透明度。对于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并同步解读。2020年我局在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政策类信息3条,同时在“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了《明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解读》和《明溪县最强惠企政策新鲜出炉!》,做到让群众、企业“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

  3.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为提升预决算公开广度,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机制,2020年我局在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预决算”栏目共公开《2020年度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2020年度明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2020年度明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等预决算信息6条。

  4.深化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我局共受理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2件人大建议及2件政协提案的答复均已全文在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5.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共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该申请不属于县人社局公开事项,予以群众答复,引导群众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形成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化、制度化,我局特制定了《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为按时公开本单位信息,提升人社工作透明度奠定了基础。

  3.加强社会关切问题回应力度。2020年共办理群众来信2件,12345平台收到群众投诉咨询件145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完毕。

  (三)优化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规范填写信息保密审查表,做到一事一审、确保我局无泄密事件发生。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2.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我局主要通过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同时利用我局承办的各类招聘及宣传活动、微信群、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对外解读最新政策,让更多群众了解政策、利用政策。

  (四)强化监督保障

  1.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由局分管领导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2.规范公开程序。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核机制,按照信息公开“三审”要求,经撰写人、股室负责人、局领导审核签字后公开政务信息,并将审核资料存档备查。

  3.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五)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政办〔2020〕1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完成《明溪县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溪县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0

  18

  3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1

  0

  行政强制

2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6398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验较为不足,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分类把握不够准确,缺乏相关业务培训。

  2.改进措施。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机构职能,进一步明确需主动公开的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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