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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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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明溪县雪峰镇紫岭路666号,邮编365200,办公室电话0598-2813438,电子邮箱:mxscj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理情况及工作成效

  1.主动公开发文信息情况。根据我局工作特点,重点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众反应强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县档案馆、图书馆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2019年,我局通过“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信用监管等工作,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推进权责事项清单公开。2019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权责事项清单共777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633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监督检查49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37项。

  3.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9年,通过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开展双随机抽查,加大抽检力度,推进“互联网+监管”等,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强化信用约束,提高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宽进严管”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格局。一是规范双随机抽查。牵头建立全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协同人社等六部门、生态环境等十二部门两次对我县119户企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抽查食品经营主体12家,针对166户主体开展2018年度年报双随机抽查。在食品方面,从福建省社会共治系统中随机抽取11家餐饮服务单位、2家食品生产企业、20家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检查。在药械方面,检查药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18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责令整改63家次;二是加大监督抽检。抽检145批次预包装食品、76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每月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268批次,定期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汇总通报和整改,2019年,共检验3460批次,结果均合格。对流通领域汽柴油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抽取样品8个;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数据化、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强化对监管对象的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和风险预警,2019年,录入行政检查信息261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78条,发布监管动态信息2条,曝光违法信息2条。

  4.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落实财政工作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2018年度决算说明、2019年预算说明,有关我局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情况。

  5.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网站“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发布信息72条,涉及日常监督检查、抽检、飞行检查、双随机抽查、消费警示、典型案例等信息。

  (2)落实食品药品执法案件公开。查办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64件,案件罚没36.92万元。通过福建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1+N”案管系统、省局社会共治系统案管系统、县“两法衔接平台”、县政府网站“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和我局微信公众号,对监管执法、案件罚没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两次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工作培训会,表彰优秀企业。在生产流通环节,辖区内23家食品生产企业100%纳入追溯系统进行管理,食品流通环节(含保健食品)有57户注册使用追溯系统,其中应注册食品批零经营户10家,实际注册10家,注册率100%,已注册其他食品销售商户47户。三明市“一品一码”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已注册销售生鲜商超、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及大型餐馆等64户,做到来源可追、去向可溯。开展专项督查,对未落实信息追溯管理责任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下达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整改,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份、食品经营单位4份。在农产品种养环节,正常生产的143家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全部纳入“一品一码”追溯管理,赋码主体67家、赋码批次2123次,其中种植类赋码产量349.5吨、食用菌35.7吨、家畜28972头、家禽125.4万羽、禽蛋272吨。采取线上、现场监管模式,督促指导生产主体建立电子生产档案,重点核查农药、兽药使用主体依法科学用药及依法建立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情况,累计线上登录1507次,操作5614次;现场检查45次,责令整改13起。

  (4)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归集企业信用信息198条,将210户次内资企业、23户次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将113户次内资企业、12户次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建立并落实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行政约谈制度。

  6.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广告、消费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持续做好对《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二是在县政府网站“互动知识库”栏目发布20条信息,宣传政策法规及生活小常识;三是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采用图文并茂、言简意赅的形式,通俗化地向群众解读,便于群众理解。

  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提速审批注册。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一口说清、一次收件、一天办结”。截至2019年底,全县共有内资企业1987户,外资企业27户,个体工商户6146户;发放“三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2249份,注销1029份。2019年,全县共有72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占同期注销总量的57.6%,为企业节省支出3.6万元。开启“政银合作”新模式,落实企业开户48户。二是落实行政许可。完善许可制度,规范、优化许可工作流程,严把许可审批关,提升许可服务效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截至2019年末,我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22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6家、食品销售958户;共有餐饮单位559家,2019年准入235家。201年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1家,注销3家;核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1家,注销3家;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5家,注销7家;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1家。三是完成年报公示。我县各类市场主体2018年度年报率均已完成上级要求,其中内资企业报送公示1299户、个体5126户、农专275户。

  8.推进质量品牌创建。我县共有注册商标1050件,其中2019年核准注册138件。获得专利授权184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52件。为3家企业申报2019年省专利奖,为2018年76件专利授权的专利权人申请县级奖励。跟踪福建省地方标准《擦树用材林栽培技术规程》于2019年7月获批发布实施。指导三明市闽通物流有限公司通过市物流标准化委员会验收,获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3万元。落实2018年度政府品牌奖励22.4万元。跟踪南方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第四届市政府质量奖,在4家入围评审企业中名列第一。

  9.落实“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推进“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实现服务效率“再提速”,实施流程再造。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进一步简化企业登记程序。与建行和农村信用社分别签订“工商注册合作协议”,工商户可在网点享受一站式免费工商注册登记和便捷的金融专属服务,开启“政银合作”新模式。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2019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2.受理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019年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鉴于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同时,按要求成立相应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审议小组、评议小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规范开展。

  2.扩展公开载体。对内公开方面。坚持将本单位内部财务收支、工作人员任免、晋级、奖惩等人事任免事项,均按时限要求通过会议通报、福建市场监管一体化办公平台及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予以公示。对外公开方面。重点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众反应强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县档案馆、图书馆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

  3.加强舆情回应,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工作。2018年,我局印发了《明溪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溪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要点》、《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虚假广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2019年,我局监管范围内未发生突发事件、未出现舆情事件。

  (四) 强化“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食品、药品抽检公示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29条、“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发布信息7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7条,有效的宣传相关信息,同时对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个体经营户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委托移动服务商做好我局微信公众号维护工作,指定专人从事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制定《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互联网政务信息发布平台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新媒体的维护管理,确保涉及本部门相关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3.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利用县政府网站、局政务公开专栏、微信、LED显示屏等载体宣传《条例》内容,将《条例》宣传与“国家宪法日”“12315”消费者维权日活动相结合。通过发放资料、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主要内容和实质内涵,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手机端上安装E三明APP,同时每人推广5名新用户;二是对前来办事群众宣传并让其在手机端上安装E三明APP;三是结合日常监管,深入企业、商户,推广安装E三明APP。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审查机制,落实发布平台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审查,及时予以公开。2019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29条、“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发布信息7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7条,均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审批表》,经领导签字审批后,由经办人统一发布,符合公开规程。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15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3

0

64

行政强制

23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230176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全面,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信息写作及稿件质量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两微一端”上发布信息数量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把握好时间节点,及时更新县政府网站“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及明溪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信息,把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我局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整体水平。

  三是加强学习借鉴,多参考借鉴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扩大宣传面。进一步将我局工作动态、监管动态、行政处罚动态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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