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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明溪县教育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3号;电子邮箱:mxxjyjbgs@163.com,邮编:365200,电话:0598-2813456)。
一、总体情况
明溪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规定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助力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明溪县教育局共梳理完成100份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做到全文上网公布,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60条。依申请公开文件4份。
我局主动公开的100条政府信息中,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75条、政策、规范性文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通过县档案局、县图书馆、教育局公开栏、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2019年,在明溪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发布《明溪县2019年城区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明溪县2019年招生委员会公告》《明溪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2019年度明溪县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等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加大教育行政服务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公开力度,2019年完成县(区)干部申请更改学历、学位审核74件,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61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10人,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其他教育机构年度检查的初审6件,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换发3件,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2件,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1件。
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2019年我局在明溪县人民政府官网“预决算公开”栏目公开《2019年度福建省明溪县教育局部门预算》《2018年度明溪县教育局部门决算》。
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9年我局主办政协委员提案2件,人大代表建议4件,均已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文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我局通过“县长信箱”“e三明”“12345平台”等渠道答复诉求件88件,按时办结率100%。
(四)优化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规范填写信息“三审”表,做到一事一审、确保我局无泄密信息发生。
2.拓宽宣传载体。通过县政府官网知识互动栏目,向社会解读我县教育扶贫涵盖对象、各学段教育扶贫具体政策及福建高考新方案“3+1+2”模式等,通过政府网在线访谈向公众介绍我县“总校制”办学等教育综合改革情况。
(五)强化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明溪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溪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明溪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明溪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溪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 |
0 |
15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15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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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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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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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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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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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各股室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性不足,导致一些公开信息不能做到有效及时。二是政策解读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局政策解读主要是通过对上级部门政策解读的转载,缺乏部门原创。
(二)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深入贯彻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落实《条例》和《办法》所规定的主动公开的内容,围绕公众广泛关注、事关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加大民生信息的公开力度、扩展主动公开范围。二是拓展信息公开的载体。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加强移动互联网下新型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教育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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