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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明溪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给予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雪峰镇河滨南路69号;电子邮箱:mxwsj@126.com,邮编:365200,电话:0598-281347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明溪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将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效能,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政府的重要手段。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的政务公开机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接受内部和群众的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动卫生健康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
1.信息公开类别
按照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依法需要保密不公开”的工作原则,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把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民政扶贫救灾、科教文体卫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化。
2.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规划计划2条、医疗卫生3条、安全生产应急1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动态栏目发布本部门动态22条,及时让群众了解本部门工作要点;“医疗卫生”栏目发布26条,及时让群众了解我县医疗质量水平和专家巡诊信息;“互动知识库”10条,让群众及时了解当前热点健康知识;“公告公示”栏目24条,对2020年度新增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人员名单、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情况、2019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监测结果(4条)、卫生行政处罚等各类需要公示公告的事项及时公开、透明;局领导参加明溪在线访谈1期,解答建设“健康明溪”有关问题。
3.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包括公开栏上墙公开、县图书馆、县档案局公开查询等形式及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等新媒体形式,让群众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随处可以阅览感兴趣的政务资讯。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确定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配备1名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其他科室负责人协助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并对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制定了《明溪县卫健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
(四)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服务。建立专人专管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明确到人负责政务信息收集、送审和发布,并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局窗口管理机制,围绕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和“一趟不用跑”改革,在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等21类事项办理上通过精简办理程序,提质增效,为群众增添便利,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三是积极拓展宣传载体。充分发挥微信群、政务公开栏等宣传载体作用,充分利用义诊、法定节日积极上街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
(五)监督保障
切实执行《明溪县卫健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进一步加强卫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监督意识。借助义诊活动、家签医生签约队宣传等形式充分发挥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强化群众对于信息公开监督力度。二是严格信息公开程序。按照《手册》要求,公开信息内容由各股室提供,经股室分管领导把关,交由政务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公开。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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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3 |
0 |
19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1 |
0 |
2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41 |
0 |
17 |
行政强制 |
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5143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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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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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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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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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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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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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现有具体经办人员仅有兼职1名。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及时、准确、规范的保质保量的公布政府信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2.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深化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信息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3.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卫生健康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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