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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给予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明溪县体育中心,邮编:365200,电话:281367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办法》《任务分解表》以及《条例》的要求,从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优化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办法,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一)推进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按照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依法需要保密不公开”的工作原则,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把及时、主动公开科教文体卫生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机构职能等方面的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化。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9年,我局已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2019年度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预决算说明。全局政府信息公开15条,包括主动公开15条,依申请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3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包括公开栏上墙公开、会议通报公开、印发文件资料公开、县图书馆、县档案局公开查询等形式及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等新媒体形式,让群众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随处可以阅览感兴趣的政务资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收集、送审和发布,并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2.加强工作落实。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办的要求,按时公开本单位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条件,促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制度》《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等,扎实推进县文旅事业政务公开工作。
4. 加强舆情回应。建立我局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积极稳妥做好文化、体育、新闻广电等涉及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
(四)优化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服务。建立专人专管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明确到人负责政务信息收集、送审和发布,并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2.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录入电子证照库,满足窗口审批过程中的证照生成管理、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等需要,现已生成电子证照25份。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78条。
3.积极拓展宣传载体。设立《明溪文旅》专栏,充分发挥微信群、政务公开栏等宣传载体作用,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利用宪法宣传日、国际志愿者日等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开展条例宣传,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保障。
1.强化监督意识。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借助文体活动、驻村工作队入户宣传等形式充分发挥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强化群众对于信息公开监督力度。
2.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建立公开信息由各股室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公开的政务公开流程制度。
3.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3 |
0 |
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3 |
0 |
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64 |
0 |
4 |
行政强制 |
1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36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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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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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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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仍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相关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差异(偶有不够及时情况出现);三是利用新媒体探索政府公开工作模式工作有待加强等。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针对部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再行督促修改,完善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2.发挥信息公开时效性作用。及时跟进督促各股室、各下属单位及时报送简讯,发挥新闻简讯时效性的作用,对各股室、各下属单位所报的材料及时挂网。
3.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媒体公开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创新信息公开新模式。
4.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的宣传力度。通过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向群众普及微信、美篇、政府门户网站等新媒体,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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