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部门年度报告

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4
| | |

    引言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统计数据时间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给予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61599;电子邮箱:jm1599@126.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精神,从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优化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等方面,对本单位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按照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把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为民办实事、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科教文体卫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化。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9年,我局已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2019年度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预决算说明。全局政府信息公开14条,包括主动公开1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环保、安全生产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0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包括公开栏上墙公开、会议通报公开、印发文件资料公开、县图书馆、县档案局公开查询等形式及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等新媒体形式,让群众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随处可以阅览感兴趣的政务资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收集、送审和发布,并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2.加强工作落实。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办的要求,按时公开本单位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条件,促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3.加强舆情回应。我局成立处置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配合好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根据舆情处置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舆情回应及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

   (四)优化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服务。建立专人专管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明确到人负责政务信息收集、送审和发布,并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2.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

    3.积极拓展宣传载体。利用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工作微信群等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4.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核把关,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所有发布内容均需局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再行发布,提高信息质量,确保信息不出错,格式正确。

   (五)强化监督保障。

    1.强化监督意识。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2.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建立公开信息由办公室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公开的政务公开流程制度。

    3.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已外公开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2

0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已外公开数量

行政处罚

83

0

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224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信息的熟练度掌握不够,缺乏对信息的敏感,加之办公室人员的流动,长期以来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全面了解,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事项公开还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和数量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思想重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化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各站所的联动性,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制度和要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主动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确把握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类型信息的不同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更加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加强政策解读。细化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强化稳增长、促转型各项政策措施解读信息和资金项目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做到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14日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闽公网安备35042102000101号
备案号:闽ICP备11002485号  网站标识码:3504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