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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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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53号)的文件精神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11日至1231日。本报告可在明溪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明溪县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1201号;电话:0598-2819013)。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局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县局年初制定的公安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抓紧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和《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53号)精神,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务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全体人员会议和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能做到及时公开。以公安工作为基点,全面深化执法公开,把向当事人公开案件警情、涉案财物等处理信息,纳入执法办案的流程规范,实现公开相关信息与开展执法办案工作同步实施。制定下发了《明溪县公安局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处置工作,明确各警种各部门在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中的分工协作和职责要求;制定下发了《明溪县公安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受理工作的通知》,捋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外单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接收再转给办案单位,避免推诿扯皮,严防失职渎职。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对本局或上级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不仅及时在政务网上及时公开,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按照上级规定,重新梳理本单位责任清单、权力清单,通过明溪公安公众服务网向社会公开权责事项共计262项,其中公安行政许可15项、行政确认共8项、行政处罚共117项、行政强制共33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征用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监督检查19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公共服务事项24项、内部审批(审核)事项31项、其他权责事项0项。在公安公众服务网开设行政许可栏目和行政权力运行栏目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并通过在线咨询和在线投诉栏目接受群众监督,双公示率达100%

    4.积极主动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8年我局共办理人大提案8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在办理过程中,我局积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政务(警务)公开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接受评议,各相关单位主动上门与代表们面见共商,广泛征求意见,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好评。共正式拟复文并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14份(其中第一次答复12件,二次办理答复2件)。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一是公开县局部门预、决算。2018,明溪县公安局收入预算为2608.86万元,比上年增加68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08.8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08.86万元,比上年增加686.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38.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24万元,公用支出427.87万元,项目支出409万元。二是公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决算。2018,明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收入预算为322.52万元,比上年减少14.07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2.5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2.52万元,比上年减少14.0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4万元,公用支出102.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持续深化“雪亮工程”建设,提升全县社会治安防控能力。2018年持续深化“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县共投资720万元计划新建视频监控100路,其中城区70路、乡镇30路;改造28路老旧准高清摄像机,改造6路老旧抓拍摄像机,改造79个老旧补光灯;接入社会资源监控50路,扩大视频监控覆盖面,并实现与三明市视频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和统一管理。1016日,“雪亮工程”完成招投标,最高限价720,中标金额709.722万元,目前,监理已进驻现场督促施工进度,电信已完成基础件预埋工作,相关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中。近三年来,我局利用视频图像分析破案占总破案数的60%以上,通过视频监控找寻走失人员、丢失物品等服务群众的事例几乎每周都会发生,最终受惠于广大群众。二是深化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公安工作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应急管理装备保障要求,共筹集资金240万元,招标及采购了350M集群对讲系统、单警防护装备、移动警务通、执法记录仪、警用巡逻摩托车、禁毒专用技术装备、特警教官训练装备、男性家族排查设备、大楼机房UPS(不间断电源)扩容等装备设备,进一步加强重大安保、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共筹资370余万元,进行交通警察执法站、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及多元调处中心硬件建设、县局大楼值班备勤室改造、交警周转宿舍楼提升、枫溪派出所修缮、县局办案中心修缮、刑事技术室技术器材添置、县局档案室密集柜更换、县看守所监控室、提审会见区修缮改造等项目。沙溪派出所建设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图纸会审,并同步到县政府办理用地批准书审批。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7.聚焦重点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今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把它作为今年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行动伊始,我局精心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举报奖励办法、线索核查工作规范等系列文件,先后召开专题会3次、全局性会议4次,举办了4场次的专项侦查业务培训。同时全面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编发短信、发放宣传单、LED屏显、悬挂横幅、电视台播放、粘贴通告等方式对两高两部《通告》、《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进行解读和宣传,让群众知道扫黑政策和举报途径。

    8.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2018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洪明福局长作为“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宣讲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动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全年共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等对扫黑除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等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9.落实政策解读制度。为加强和规范我局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公安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认同,我局严格按照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制定和完善本局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10.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我局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平台,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以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11.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结合法律七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普法宣传教育,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形成了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积极稳妥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强化舆情引导能力,积极开展净网专项行动,及时发现涉警、涉政以及民生领域等各类舆情信息,完成上级舆情引导任务375条次,落地核查教育训诫网上发表涉政不当言论及维稳类网民55人次,立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6起,有效防范了重大舆情事件的发生。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3.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将网上警局、便民服务等平台进行融合应用,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4.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实行分类管理。将公安口涉及的出入境证照办理、户籍管理及其它行政许可、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分为“零跑路办理事项、当即办理事项、即时承诺办理事项”。按照分类实施的要求,优化整合受理窗口和办事流程,明确办事标准,设立综合窗口,编制办事指南。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5.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放管服”,各窗口单位持续落实周末无休工作制,实行四个零管理、提倡五个清楚服务、提升六个一样办事效率。出入境管理大队广泛宣贯公安部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落实只跑一次制度,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推行延时服务,受理出国(境)申请、换(补)证4427件,认真落实公安部新推出的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只跑一次便民措施,受理全国范围内异地办证业务6件,省内异地办证业务171件,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4500余人次,将出入境证件取证时间由9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交警车驾管窗口、消防窗口、各户籍窗口全面开展预约服务、节假日便民服务达800余人次,交警大队利用双休日和8小时以外时间为群众办理摩托车考试、办牌办证达150余人次。指挥中心落实警情电话回访工作,全县接处警工作满意率达99.34%,保持全市第一。

    16.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办事指南,要求各部门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对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要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 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17.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我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共开展明查、暗访75次,视频督察133次,纠正各类执法、服务管理工作不落实、不规范等问题41个,提出整改意见11条,问责民警3人次。针对县机关效能办《关于2017年公众评议意见建议责任分解的通知》中涉及我局存在的20项问题不足,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活动,听取群众意见,全面深入查找不适应、不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问题不足、能力短板,坚持一问题一措施、一短板一对策,逐一推动解决。各窗口单位以省效能检查发现城关所户籍窗口存在的饮水机水质问题的整改活动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

    (七)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8.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明溪警方”微信公众号、“明溪公安”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19.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指定了专职宣传民警“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日常监管和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主要领导审查把关,严禁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对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进行及时整改。现微博粉丝达6524人,微信公众号粉丝达1500余人。

    (十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并结合条例实施10 周年以及日常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单、粘贴海报、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十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2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特别是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在公开时要求去标识化处理,要求公开方式、范围合理恰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档案制度、程序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公开举报调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并要求各科(室)、所、队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内容,实行送审制度,严格按照提出-审议-公开-评议-反馈的程序,先由各科(室)、所、队把公开材料整理好,经分管领导审核,送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审定后予以公开。同时设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议工作小组、审议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共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文件33份,全文电子化达100%。并已同步将该33份文本及电子文档移交档案局和图书馆存档,供群众查阅。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有机构职能、建设管理、安全生产、计划规划等主要类别。其中计划规划文件26条,占79%;建设管理文件2条,占6%;安全生产文件3条,占9%;其他主动公开文件2条,占6%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为。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的同时,我局充分发挥微博、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灵活编辑的优势,通过公安微博、平安明溪、明溪微生活、祥和明溪、平安三明等新媒体平台,主动传播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出台的举措、警情预报等方面的信息,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宣讲、发放宣传材料和民警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公开效果。二是强化信访窗口接待工作。严格按照省公安厅要求,落实局领导接访制度,做到局领导每月每人至少接访、约访或下访一次,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同时通过设立“局长信箱”、监督热线、监督窗、投诉箱、意见簿、监督员等方式,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档案查阅。及时向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档案局在县档案馆、县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方便群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8年,重点回应解读了《明溪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和《明溪县公安局关于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等相关政策,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相关规定要求,增强自觉守法意识,支持、配合监管部门的执法检查,为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打牢社会基础。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机构介绍、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等重大事项在网站上及时公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明确了专人开展网络问政答复,对公众咨询、求助等及时进行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期间共回应社会关切问题20余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开设了网络系统、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受理等多渠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编制指南中明确了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受理流程等。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历年累计数量为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以及学习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2019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再次组织所有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民辅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缺补漏。二是在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上下功夫,加大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附表和说明

    201811日至1231日,明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申诉、咨询、收费、人员、经费等情况,按照《条例》要求,通过列表详细说明情况,通过数字全面反映效果,通过统计认真分析质量,通过总结提升工作水平。具体见附件。

 

    附件:明溪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明溪县公安局      

2019116日     

 附件

明溪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33 

   59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33

  59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网络申请数

   条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0

   0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件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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