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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卫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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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事项的通知》(明政办网传〔2018〕32号)和《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53 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要求,由明溪县卫计局编制。全文共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请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专栏公开。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明溪县卫计局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598-2813470;电子邮箱:mxwsj@126.com)。

  一、概述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8年,明溪县卫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和《任务分解表》精神,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认真对照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当前卫生和计生工作重点,将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为提高行政效能,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政府的重要手段。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的政务公开机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接受内部和群众的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动卫生和计生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政府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单位全体人员会议和班子会议讨论的非依法需要保密的事项、制定的政策,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2.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对于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及时在网站上公开,2018年在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关于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关于明溪县总医院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方案》、《关于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等政策规划类信息6条,做到让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保障”。

  3.积极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推动减权放权,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及时做好承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目前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41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监督检查(58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等。

  4.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构公开工作。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并依照公开原则,在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2018年公示群众重点关注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通过政府网站推进预决算公开,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方便公众查阅监督。督促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及时公开2017年决算、2018年预算,目前共公布15条(包括下属单位和乡镇卫生院)。

  6.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为促进和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为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制定《明溪县卫计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手册》,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和有利监督的原则依法办事公开教育、医疗卫生单位、计划生育等内容。

  7.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我局主要涉及老年乡村医生养老补助、计划生育家庭补助等情况均在政府网进行了公示,2018年公开5次。

  8.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开公示栏、电子信息屏等多渠道传播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积极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开展“拒绝不当利益、弘扬医者仁心”主题教育活动,并在政府网站、医疗卫生单位醒目位置公开,设立监督台,接受群众监督,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县总医院、县中医药、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和8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均设置公开栏,及时公布专家就诊、医疗卫生知识、医疗药品价格、医保补偿报销等信息。2018年在政府政务信息医疗卫生栏目公开33条。

  9.灾害事故救援领域。成立并制定下发《卫生应急中毒小分队》、《卫生应急疫情防控小分队》、《卫生应急救援小分队》。

  10.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 号)文件精神,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目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公开扶贫、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信息14条。

  1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明溪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向公众深入解读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法、医改方面的政策,特别是乡村医生养老补助的政策,在明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关于卫生和计生、医改等最新政策解读的文件。

  1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对涉及我局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通俗化解读,做到哪个股室制定,就哪个股室作为主要解读,如是上级政策,由相对应的股室作为主要解读。

  13.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义诊活动等向群众解读涉及我局的政策,特别是大病救治精准补助、医疗保险补助、城乡居民保等方面政策,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面。

  14.做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 2018年在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扶贫信息3条、污染防治2条。

  15.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突发事件舆情回应。积极稳妥做好医疗保障、卫生、疫情、健康、公共服务事项等涉及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16.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建设,提升用户体验。通过行政办事大厅办事窗口、宣传栏等加强闽政通 APP的宣传推广。2018共办理审批件194件,其中医师执业证书核发28件,变更23件,重新核发1件,护士执业证书变更9件,护士执业证书延续10件,医疗机构设置审批1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10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36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13件,医师多点执业备案1件,义诊活动备案9件,公共场所办证33家,变更2家,供水单位卫生许可1家,放射诊疗许可8家,建设项目卫生审查4家,放射工作人员证5家,生成电子证照 291个。所有审批业务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无超时限审批,提前审批率为100%。

  17.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我局对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规范办事大厅各项工作,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施业务受理工作。

  18.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放管服”要求,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同时,推进医疗卫生监管的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并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推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截止12月31日,双随机公开4次。

  19.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2018我局对本单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重新梳理,对照上级办事指南,将公共场所变更等审批事项改即办件,及时调整办事指南,做到网上公开的办事指南与纸质版的办事指南一致,优化审批服务,缩短审批时限。

  20.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根据县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自查,及时调整、修改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内容,并上传填表示例及表格,方便群众申报时填写。

  2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广播电视、LED走字屏等新媒体,不定时的发布卫计领域政策、医疗卫生信息、突发事件、疫情等信息,并做好解读和回应。 

  2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认真审核发布的信息,提高信息质量,确保信息不出错,格式正确。

  23.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了“4.7”世界卫生日、“7.11”世界人口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12.4”宪法宣传日等节日开展各种条例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2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并对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确定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配备1名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其他科室负责人协助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有四种公开渠道:县档案局、县图书馆、卫计局5楼信息公开栏和明溪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8年,我局网站信息总量为136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3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16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10条、规划计划类6条、公告公示21条、扶贫、医疗14条、应急管理类3条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要包括局公开栏、广播、电视、明溪政府门户网站、服务指南、宣传材料及其他便民渠道,开通“健康明溪”微信公众号。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电子档文件33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计生内容公开动态扩展机制。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2018年,当面回应群众来访咨询37次,电话咨询23次,明溪在线访谈2次,重点回应解读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法、医改方面的政策,特别是乡村医生养老补助的政策,在明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关于卫生和计生、医改等最新政策解读的文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成立了舆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联系人,积极做好应对社会有关卫生计生舆情的准备工作。在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发布明溪县2018年度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人员名单、福建省明溪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情况、2018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监测结果(4条)等的公示,确保相关工作公开透明,积极接受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情况历年累计数量为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二是信息更新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卫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卫生健康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卫生应急,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医疗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的公开力度,在加强工作规范化和信息报送力度等方面下功夫,规范依法行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做“重头”来抓,切实促进各项卫生和计生工作的有力开展。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3

  16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3

  16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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