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部门年度报告

明溪县珩城水业公司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5
| | |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县公开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政务公开办〔20177号)文件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3584;电子邮箱:hcsy2813584@163.com)。

一、概述

根据本公司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和《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795号)精神,对我司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㈠本公司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7年我司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水价、水量、工程安装、管道抢修等群众关心事项,完善领导机制,加强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快政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进程,主要表现在:

1.完善领导体制,落实责任。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办公室为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2名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载体建设,拓展公开内容。主要通过网上公开,利用明溪县政府网公开相关信息发挥政务公开栏及各种媒体等载体的功能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地对我司主要工作进行公开;开通“明溪供水”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停水信息和用户用水情况。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我司属于国营企业,未能涉及到行政权力清单、财政性资金信息,故无内容公开。

二是2017年,我司利用志愿者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宣讲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用水知识、水价、管道安装和公司职能作用167次。

三是2017年,我司主动回应公众关注情况,针对用户对阶梯水价计费方式以及分户的疑问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同时也对广大用户比较关心的水质问题在政务公开网和公司营业厅进行了公布,让广大用户喝上放心水。

四是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我司及时回应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和提案,及时回应关切,接收群众监督。2017年以来,我司未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

五是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同时按照县公开办下发的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17年以来,我司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㈢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政府公开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档案制度、程序制度、考核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公开举报调查制度及主动公开和依申公开制度。我司一贯坚持中层干部周一例会制,实行“问题会上提,统一协调,会后落实”的工作模式,实现“公开、审议、整改”一次落实的企业公开模式,提高企业办事效率。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公司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公开领导小组,完善了以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㈣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司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一是明溪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二是在销售服务大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受理告知单、事项办理流程宣传单、宣传资料架等方式向用户进行公开、宣传;三是销售服务大厅还设有服务热线和咨询台,随时解答用户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四是在公司企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五是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制作获取各类信息376条,其中主动公开376条,其他信息因涉及工作秘密等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未予主动公开,今年累计主动公开37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我司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为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类。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2017年,我司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76条,同时,认真办理县长信箱转办件和县信访局交办的各类群众信访事项。一年来,共答复县长信箱转办件和12345平台转办件共9件。向县档案馆送交纸质、电子版信息22份。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7年,我司无政策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7年,我司主动回应公众关注情况52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司未收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我司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部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㈡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附表。

 

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

201815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76

75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76

75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闽公网安备35042102000101号
备案号:闽ICP备11002485号  网站标识码:3504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