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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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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795号)的文件精神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111231。本报告可在明溪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明溪县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1201号;电话:0598-2819013)。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局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县局年初制定的公安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抓紧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和《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795号)精神,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制度建设、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1、规范政务公开机制

一是加大舆情引导力度,对社会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案事件,根据职能,积极稳妥依托“祥和明溪”“明溪微生活”等微信公众号,在规定时间内发布案(事)件及侦破处置等相关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及谣言。二是深化执法公开,把向当事人公开案件警情、涉案财物等处理信息,纳入执法办案的流程规范,实现公开相关信息与开展执法办案工作同步实施。三是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洪明福局长为组长,局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机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一是深化治安防控体系视频监控建设,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2017年我局在办理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之一的“雪亮工程”中,借鉴先进地区的建设经验,发挥高科技公司技术优势和相关部门联动合力,推动实现联网和智能应用,大胆尝试“人像识别”、“黑光”、“鹰眼”、“猎鹰”等最新视频监控新兴技术,形成了视频数据整合和深度分析运用的“视频大数据”格局,在原有223路视频监控、28路卡口的基础上,2017年投入建设资金589万元,新建了100路道路监控和三个路口信号灯,共计新增128路视频,接入社会资源监控131路,实现市级共享平台接入总数达636路,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数450路的41.33%。其中城镇道路交叉口,主要道路关键点,人员密集区域以及要害部位、案件高发区域、治安复杂场所覆盖视频监控分别达到71路、177路、118路、115路,实现了100%全覆盖的要求。近三年来,利用视频图像分析破案占总破案数的60%以上。二是推进交通信号灯建设,提升全县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水平。20172月,我局向县政府请示要求在东方军桥北路口、横六线高速路口及上坊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经县领导批示,该项目纳入2017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随后,我局按照工作安排部署,序时推进三个路段的交通信号灯建设,现三处交通信号灯的安装和标志、标线的施划已如期完成,并于96日已正式投入使用。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

2017年我局按照上级规定,重新梳理本单位责任清单、权力清单,通过明溪公安公众服务网向社会公开权责事项共计262项,其中公安行政许可15项、行政确认共8项、行政处罚共117项、行政强制共33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征用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监督检查19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公共服务事项24项、内部审批(审核)事项31项、其他权责事项0项。在公安公众服务网开设行政许可栏目和行政权力运行栏目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并通过在线咨询和在线投诉栏目接受群众监督。

2、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是推行行政审批信息网上公开。我局严格按规定通过公安公众服务网门户网站、“祥和明溪”微信公众号、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公示审批事项的办理对象、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事窗口地址、收费标准以及办理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投诉方式等内容,同时及时公开公示审批事项的实施和结果,确保整个行政行为透明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二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动提供关于社会治安整治、打击违法犯罪、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出台的举措、警情预报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强化了公开效果。三是开展“微警务”二期建设。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定期推送公安服务事项、重大警务动态及安全防范知识,建设“微警讯”板块,实现“网上公安”与“微警务”相关栏目信息同步推送,提高政务公开内容的传达效果,2017年通过微平台推送公安“平安建设”报道共计80余条,其中14条得到省政法委、市政法委公众号转发。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一是公开县局部门预、决算。2017年明溪县公安局收入预算为1922.44万元,比2016年增加204.45万元,部门支出预算为1922.44万元,比2016年增加20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22.44万元,比2016年增加204.45万元。2016年度县局部门决算总收入3336.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36.4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022万元。部门决算总支出420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6.45万元,项目支出1154万元。二是公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决算。2017年交警督察大队部门支出预算为336.59万元,比2016年增加7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6.59万元,比2016年增加70.16万元。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348.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8.7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23万元。部门决算总支出433.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35万元,公用支出27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017年我局公办理人大提案10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在办理过程中,我局积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政务(警务)公开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接受评议,各相关单位主动上门与代表们面见共商,广泛征求意见,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好评。提案办理结束后,我局对14件提案的办理结果进行了正式拟文,并及时上网公开。

5、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开设了网络系统、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受理等多渠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编制指南中明确了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受理流程等。2017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局共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文件19份,全文电子化达100%。并已同步将该19份文本及电子文档移交档案局和图书馆存档,供群众查阅。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有机构职能、建设管理、安全生产、计划规划等主要类别。其中机构职能文件4条,占21%;建设管理文件5条,占26.3%;安全生产文件8条,占42.1%;其他主动公开文件2条,占10.5%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在开设专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的同时,我局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平台作用,成立了网络宣传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公安微博、平安明溪、明溪微生活、祥和明溪等新媒体平台,主动传播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出台的举措、警情预报等方面的信息。并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宣讲、发放宣传材料和民警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公开效果。二是强化信访窗口接待工作。严格按照省公安厅要求,落实局领导接访制度,做到局领导每月每人至少接访、约访或下访一次,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同时通过设立“局长信箱”、监督热线、监督窗、投诉箱、意见簿、监督员等方式,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强化基层社区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局属各派出所民警都印制了警民联系卡,公开民警的姓名、电话,并以2017年开展的“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为依托,将片区民警的姓名、联系电话全部上墙上牌,做到一目了然,方便群众联系。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7年,重点回应解读了《福建省爆破作业单位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福建省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相关规定要求,增强自觉守法意识,支持、配合监管部门的执法检查,为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打牢社会基础。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机构介绍、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等重大事项在网站上及时公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明确了专人开展网络问政答复,对公众咨询、求助等及时进行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期间共回应社会关切问题20余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未收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公开量、公开层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公开质量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与社会公众沟通联系少,群众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查阅和依申请的人数极少。

针对上述问题,2018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二是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三是注重公众互动,不断加强网上“热点关注”、“公众留言”服务。

六、附表和说明

2017111231,明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申诉、咨询、收费、人员、经费等情况,按照《条例》要求,通过列表详细说明情况,通过数字全面反映效果,通过统计认真分析质量,通过总结提升工作水平。具体见附件。

 

附件:明溪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明溪县公安局

201812

 

 

附件

明溪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7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9

560

其中:1.网站公开

19

560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件

0

0

行政诉讼数件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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