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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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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溪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明溪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明溪县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1201号;电话:0598-2819013)。

  一、   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本单位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以福建省公安厅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意见,以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紧密结合县局年初制定的公安工作总体思路,抓紧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不断规范公开流程,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同步得到保障。2016年,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公安机关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15份。二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动提供关于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出台的举措、警情预报等方面的信息,以向社会公布,强化了公开效果。三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在新闻通稿、窗口公示栏、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公开方式的基础上,2016年我局还开通了“平安明溪”官方微信公众号,由专职民警进行管理维护,并在此平台相继公开了“夏季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公安部部署减轻基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负担”、“身份证异地补换”、“三明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实施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17条的通知”等相关资讯。信息通过线上平台公开,传播速度加快,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

  为能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局高度重视舆情监测工作。一是建立舆情监测机制。我局坚持“紧盯苗头、把握时机、快速回应”的工作原则,健全涉警舆情信息日常收集汇总、跟踪监测、分析研判、引导化解工作机制,并明确基层所队关注、收集、上报涉警舆情及苗头隐患的工作职责。通过及时掌握各种涉警舆论信息,及时进行深入有效的研判,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涉警舆情苗头、组织跟进引导和遏制负面炒作,最大限度地规避涉警舆情事件的形成。二是建立宣传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我局建立了由局长洪明福任组长的宣传舆论领导小组,并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公安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处置、统一发布工作。同时下设办公室,着重关注承担全县民警违法违纪案事件类、执法服务类、重大敏感案事件类和谣言类、社会关切民生类等五类舆情的情况掌握、协调处置、信息反馈。同时,我局也多次组织舆情监控培训会,大力强化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切实建立起上下联动、高效畅通的引导工作体系,增强涉警舆论信息的引导和控制水平。三是建立媒体协作机制。我局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双赢”原则,加强与县委宣传部报道组、县电视台、明溪微生活、掌上归化等明溪媒体进行沟通协作,建立信息会商、协调、反馈等制度,主动引导媒体直接参与到公安涉警舆情引导中来。

  2.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按照上级规定,重新梳理本单位责任清单、权力清单。2016年我局共重新梳理确认公安行政许可30项、行政确认共4项、行政处罚共137项、行政强制共51项、行政监督检查共20项、其他12项。

  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2016年度我局决算总收入3336.4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336.45万元。部门决算总支出3320.65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0.65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21.45万元。

  4、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

  为推进转移人口尽快享有公共服务和便利,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和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做好《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居住证于2016年12月1日起开始制作发放。并明确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同时我局也采取传统媒介如海报、条幅、宣传单,结合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大力宣传《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等与转移人口户籍相关的文件精神。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档案制度、程序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公开举报调查制度。要求各科(室)、所、队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内容,实行送审制度,严格按照“提出-审议-公开-评议-反馈”的程序,先由各科(室)、所、队把公开材料整理好,经分管领导审核,送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审定后予以公开。公开过程中,注意搜集、整理、反馈群众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对不足方面进行整改,务求公开全过程准确、真实、完整,提高办事公开透明度。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议工作小组、审议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县公安局共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文件15份,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机构职能文件5条,占33.3%;建设管理文件2条,占13.3%;安全生产文件3条,占20%;其他主动公开文件5条,占33.3%。纸质公开文件全部按规定程序送交市档案局供群众查阅。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公开了《明溪县公安局、明溪县综治办、明溪县教育局关于落实201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严管“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减轻110接处警工作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印发暑期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信息。

  2.建设管理。公开了《明溪县公安局关于购置警用摩托车的报告》、《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将原城关所办公楼产权过户的请示》等信息。

  3.安全生产。公开了《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公安机关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对明溪县城关幸福大酒店予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的请示》等信息。

  4.其他主动公开。公开了《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转发公安部﹤贯彻落实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溪县公安局、明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明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伴我成长”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明溪县公安局、明溪县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印发明溪县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深化“慵懒散”和特权思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开设专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5条。

  2. 媒体讯传。成立了宣传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涉警舆情处置引导工作制度》。创建了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通过公安微博、平安明溪、明溪微生活等方式主动提供关于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出台的举措、警情预报等方面的信息,以新闻通稿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大大增强了公安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主导性。同时,定期发布好人事迹、明溪警事等正能量信息,倡导社会正能量,警示违法犯罪,营造良好氛围。2016年县局在各类媒体上发表稿件53篇,其中《人民日报》1篇、省级媒体23篇、市级媒体30篇。在明溪电视台播出公安新闻18条,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公安舆论氛围,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深入开展。接受网友评论、咨询交流数百条,在市局的公安公众服务网上投稿数量达百余条、被市局采用91条,县局的公安公众服务网发布新闻资讯一千余篇。全县出入境管理、派出所、交警、刑侦、关押场所等窗口单位都在接待办事点以公示栏的形式公布了《办事指南》、有关申领办理事项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依据和投诉、举报的途径等内容。同时县公安局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先后组织了普法日、110 宣传日、法制讲座、赃物集中返还大会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讲、发放宣传材料和民警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公开效果。

  3.档案查阅。及时向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档案局在县档案馆、县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方便群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6年,重点回应解读《关于印发进一步放宽户口准入条件服务城镇化建设意见的通知》,解读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申请条件,兑现相关政策全年有419人办理了迁往城镇落户手续。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指挥中心落实警情电话回访工作,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今年仅有的3起回复不满意的处警全面倒查和通报,全县接处警工作满意率达98.97%,居全市各县市区之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未收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 二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公开占全年文件比例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培训。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进一步增强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民警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群众能正确行使好权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三是拓展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率;四是加大解读力度。在局属单位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选择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解读并及时发布,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

  七、附表和说明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明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申诉、咨询、收费、人员、经费等情况,按照《条例》要求,通过列表详细说明情况,通过数字全面反映效果,通过统计认真分析质量,通过总结提升工作水平。具体见附件。

  附件:明溪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明溪县公安局

  2017年1月11日

  附件:

  明溪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计量

单位

2016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5

545

其中:1.网站公开

15

545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件

0

0

行政诉讼数件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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