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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林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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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溪县林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3582;电子邮箱:mxlyj3582@163.com)。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6]84号)精神,对本单位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将有关我局的部门领导及其分工、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职能、与本局业务有关的林业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森林资源保护、安全生产、木材运输、林业重点项目、林业科技、林权登记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便民服务事项等有关文件进行公开。同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有关制度,加大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主要做到一是对森林资源培育及保护、名木古树保护方案、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林木采伐、竹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公开,二是对林业安全生产、林业科技、林业政策法规宣传类进行公开;三是对平安建设、作风建设,为民服务事项等进行公开。

  (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公正公开,便民高效。一是整理审批和服务项目告知单和办事指南。二是清理规范本级前置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前林业局尚保留前置审批事项三项(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审批、木材经营加工审核审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和中介服务事项两项(木材运输证明办理、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审批)。三是开展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回头看期间,林业局相应取消县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的审批。已经承接省林业厅委托办理的省际间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

  经清理整顿我局尚有行政审批16项:1木材运输证核发、2林木采伐许可证县级核发、3采矿项目林地预审、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核审批、5、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6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核审批、7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县级核发、8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变更、9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10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猎捕许可证核发、11一般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12一般保护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核发、13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14省际间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15省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16野外用火审批。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2015年决算说明、2016年预算说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档案制度、程序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公开举报调查制度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各股室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内容,实行送审制度,严格按照“提出-审议-公开-评议-反馈”的程序,先由各股室把公开材料整理好,经分管领导审核,送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审定后予以公开。公开过程中,注意收集、整理、反馈群众意见,督促相关股室对不足方面进行整改,务求公开全过程准确、真实、完整,提高办事公开透明度。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李毅为组长,副局长林报运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主要通过县档案局、县图书馆、明溪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另我局设有公示公开栏,对一些重大林业项目、林业政策、法规、林权流转、人事调整变动等应公示信息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度,我局共产生55条政府信息,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5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占总体公开信息比例25.45%;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3条,占总体公开信息比例5.45%;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占总体公开信息比例14.54%;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类信息9条,占总体公开信息比例16.36%;应主动公开类信息21条,占总体公开信息比例38.18%。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2016年,我局通过明溪县政府网、明溪县林业局网站,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每季度都向县档案局和图书馆报送纸质及电子版的公开信息材料,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我局政务信息提供方便。

  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对外公开社会普遍关心、公众利益的告知单、公开信3000多份、发放林业刑事案件、森林防火处罚条例、毛竹病虫害防治等便民手册、宣传单4000多本。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各股室、林业站积极向群众解释新的林业相关政策变化,包括《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福建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保护天然林的通知》,为明确林木林地权属、天然林停伐补助提供相关政策支撑。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来林业局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来林业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来林业局没有收到任何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经过一年的努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形式还不够多样化,纸质信息公开栏更新不够及时,宣传力度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积极探索更多样化的公开形式。二是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三是把握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要求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栏信息的定期更新,重要信息准时公开。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明溪县林业局

  2016年1月6日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5

29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5

29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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