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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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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教育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政务公开办〔20167号)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明溪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一)概述;(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将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明溪教育信息网”和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3号;邮编:365200;电话:0598-2813456);电子邮箱:mxxjyjbgs@163.com

一、概述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条例》、《办法》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教育重点领域工作情况。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今年以来,县教育局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春季、秋季开学工作、防校园欺凌、对乡镇督导、教学仪器专项督导等,公开教育督导报告、通报等6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公告2份、评估反馈意见3份。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教育信息网上公开《2016年明溪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明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明溪县2016年招生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纪要》等文件,明确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开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重点加大对招生、考试、收费、学生资助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满足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知情权

2.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1)公开教育部门、学校布局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4个。

2)增强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情况,公布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对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周周向县委办、政府办报进度,并由两办发布进展通报。

3)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加大教师资格认定审批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2016年,审批教师资格20人次,民办学校审批0次,年检7个民办教育机构,通过教育局网站发布情况通报。

3.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重要事项,主动发布教师招聘、中小学招生等相关政策。对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及时通过方便公众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4.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积极主动公开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同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公开相关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2016年,取消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事项。

(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2016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72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66条。相关工作按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抓好落实。

1.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明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明溪县教育网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透明、便民。

为此,我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的发布途径,主要通过明溪政府网信息公开教育专栏、明溪教育网、信息公开宣传窗、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以及明溪教育官方微博、报纸、电视等媒体及时、主动发布和公开教育信息。一是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招考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实施“阳光招生”,通过电视台、报纸、宣传栏张贴布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各种招生信息,进一步规范了各中小学招生行为;及时印发了《明溪县2016年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下达了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了各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招收新生。并对群众关注的问题通过明溪教育网、政务网等媒体及时进行答复,确保了招生工作规范、公正、透明。二是认真做好教师招聘、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评先评优等教育人事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共招聘教师40名。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做好免费师范生招生就业、农村教育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及时发布招聘、公示、聘用通知;及时在明溪县教育网网站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及时发布职称评审信息;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共认定教师资格证20人次;对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等各类先进评比,县教育局和学校均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并及时公示拟评人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认真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国家各类资助政策、申请程序和申请时间,进一步促进了教育公平。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能按要求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信息网、教育局(学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布。一是确保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健全收费公示、持证收费等制度。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通过局公开栏及局大厅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主动公开有关涉及我局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三是公开捐赠款物的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对我局捐款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为突发性灾害进行的募捐活动募集的资金及使用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8502.0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行政运行242.5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学前教育334.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3)小学教育687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支出。

4)初中教育3126.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支出。

5)高中教育1625.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6)其他普通教育支出4867.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设备购置及校舍维修改造、寄宿制学生营养早餐工程、教师培训等支出。

7)职业高中教育598.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8)教育进修280.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9)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55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明溪县教育系统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研究、检查评估验收、国家及省统一考试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13%,主要原因是:减少一些公务接待活动,同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范围实施接待活动,杜绝、反对铺张浪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4.07%,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活动,同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

2017, 明溪县教育局(含14所学校)收入预算为7149.19万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834.2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149.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658.25万元,公用支出348.18万元,项目支出142.76万元。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6834.2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行政运行206.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小学教育4913.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支出。

3)初中教育171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明溪县教育系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6.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研究、检查评估验收、国家及省统一考试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18%,主要原因是:减少一些公务接待活动,同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范围实施接待活动,杜绝、反对铺张浪费。

3.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根据县编办要求,县教育局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明溪县教育局行政权力清单》,按上级文件精神,精简了公共服务事项,将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书面审批转变为网上监管。

(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健全并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档案制度、程序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公开举报调查制度及主动公开和依申公开制度。要求各股室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内容,实行送审制度,严格按照“提出-审议-公开-评议-反馈”的程序,先由各股室把公开材料整理好,经分管领导审核,送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审定后予以公开。公开过程中,注意收集、整理、反馈群众意见,督促相关股室对不足方面进行整改,务求公开全过程准确、真实、完整,提高办事公开透明度。不断完善《明溪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目录》,并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和目录等纸质档案按时送达有关部门。

(四)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唐福华为组长,副局长、局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议工作小组、审议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办公室,并指定专人1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2.严格落实责任。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具体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股室实行一把手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同时,明确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政务公开不到位的,由领导小组责成相关股室和责任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6年共投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1000元。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在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主要通过以下五种公开渠道:教育局公开栏、县教育信息网站、县档案局、县图书馆和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规范情况

明确了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明确了各条信息更新维护责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

(八)《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加强宣传和领导,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坚持便民、为民原则,按时间顺序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编目和发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率达100%,及时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梳理完成662016年度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并上网公布,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2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中,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教育人事管理、德育工作、教育教学、职业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安全工作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有五种公开渠道:县教育局网站、县档案局、县图书馆、教育局公开栏和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和数量

对重大决策及事关社会民生、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进行解读:如利用县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栏目对义务教育相关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在县教育局网站公开群众关注度高的《2016年明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明溪县2016年招生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纪要》等政策性强的信息。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对教育招聘、学生入学、考试招生、基建项目、招标采购等关切的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6年度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6年度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历年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及历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有些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三是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二)附表

计量单位

2016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6

52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6

52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

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

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明溪县教育局

2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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