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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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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公安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明溪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明溪县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1201号;电话:0598-2819013)。

一、 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对本单位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5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以《福建省公安厅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意见,以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紧密结合县局年初制定的公安工作总体思路,抓紧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不断规范公开流程,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同步得到保障。2015年,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文件9份。二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动提供关于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出台的举措、警情预报等方面的信息,以向社会公布,强化了公开效果。三是公安信息公开形式多样。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微博、新闻通稿、窗口公示栏、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形式方式。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按照上级规定,重新梳理本单位责任清单、权力清单。2015年我局共重新梳理确认公安行政许可29项、行政确认共3项、行政处罚共117项、行政强制共33项、行政监督检查共19项、其他11项。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2014年度我局决算总收入2690.69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690.69万元。部门决算总支出2690.69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0.69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66万元。

2015年我局决算总收入4083.53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083.53万元,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061.63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21.5万元。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档案制度、程序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公开举报调查制度。要求各科(室)、所、队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内容,实行送审制度,严格按照“提出-审议-公开-评议-反馈”的程序,先由各科(室)、所、队把公开材料整理好,经分管领导审核,送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审定后予以公开。公开过程中,注意搜集、整理、反馈群众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对不足方面进行整改,务求公开全过程准确、真实、完整,提高办事公开透明度。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议工作小组、审议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县公安局共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文件9份,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机构职能文件3条,占33.3%;建设管理文件2条,占22.2%;安全生产文件2条,占22.2%;其他主动公开文件1条,占22.2%。纸质公开文件全部按规定程序送交市档案局供群众查阅。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建设管理。公开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优化交通职能配备的实施意见》等信息。

2.安全生产。公开了《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情况的报告》、《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等信息。

3.其他主动公开。公开了《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出入境部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专项整治方案》等其他公安工作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开设专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9条。。

2.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点任务、重大决策进行解读并通报执行进展情况,让公众及时了解公安机关重要决策和重大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有效满足了广大公众的知情权。2015年,共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发布通报严打盗抢骗犯罪、禁毒工作情况。

3.档案查阅。及时向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档案局在县档案馆、县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方便群众查阅。

4.媒体宣传。系统化筑造公安网络媒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切实让各类公安网络平台成为加强公安信息输出、引导社会舆论和强化警民互动的重要平台。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5年,重点回应解读《关于印发进一步放宽户口准入条件服务城镇化建设意见的通知》,解读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申请条件,兑现相关政策全年有647人办理了迁往城镇落户手续。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未收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 二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公开占全年文件比例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培训。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进一步增强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民警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群众能正确行使好权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三是拓展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率;四是加大解读力度。在局属单位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选择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解读并及时发布,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

七、附表和说明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明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申诉、咨询、收费、人员、经费等情况,按照《条例》要求,通过列表详细说明情况,通过数字全面反映效果,通过统计认真分析质量,通过总结提升工作水平。具体见附件。

 

附件:明溪县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明溪县公安局

2016年1月13日

 

 

 

 

附件:

明溪县公安局2015 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9

530

其中:1.网站公开

9

530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件

0

0

行政诉讼数件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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