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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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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明溪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结合本单位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编制并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年度报告”栏目点击查询或下载(http://www.fjmx.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72号,邮编:365200,电话:0598-2818768,传真:0598-2865700)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 2014 年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精神,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于2008年6月成立了明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2014年5月,由于人事变动,我局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作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监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支出2800元。

  2014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工作公开的责任股(室),履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两项职责,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具体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药品监管股、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股协助落实《条例》的组织实施,指定1名信息员承办信息公开具体工作。

  (二)落实工作方案。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明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的时间要求、编制质量作了明确规定,并参照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南和目录编制标准,对《明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明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和及时更新。同时,编订了《明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

  (三)拓宽公开载体。在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机关网站建设前的准备工作,加快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努力拓宽公开的载体。在局机关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使查阅点成为对外宣传、提高效率的新窗口、新平台、新手段。

  (四)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明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明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等,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核、评议和反馈、备案及第三方征询等制度,通过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

  (五)注重培训提高。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列入201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开展学习培训,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觉将《条例》的要求融入具体业务工作中,增强了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升了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5条。

  (二)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规划及相关政策19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16条。

  (三)本机关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本机关查阅点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受理办理情况: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我局受理办理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4年及历年累计数量)

  本机关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无任何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机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3、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拓宽有待拓宽。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强化工作职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2、完善制度。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运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常态化的工作抓好落实,确保所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构建平台。在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县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加快局机关公开平台建设。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4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35

190

其中:1、网站公开

35

190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数

0

0

行政复议数件

0

0

行政诉讼数件

0

0

行政申诉数件

0

0

  明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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