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部门年度报告

明溪县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05
| | |
 

明溪县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明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限为201111日至1231日。本报告通过明溪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及本局警务公开栏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明溪县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明溪县雪峰镇解放路32号;电话:0598-2819013)。

一、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2011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为基本要求,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紧密结合县局年初制定的公安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便民利民原则,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紧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依据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备注(文号)等要素,完成全年可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在目录与内容之间建立超级链接,方便群众查阅。县局积极与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沟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微博等方式主动提供关于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出台的举措、警情预报等方面的信息,以新闻通稿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大大增强了公安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主导性。一年来,全县公安机关共在《中国警察网》、《中国新闻网》、《福建日报》、《法制今报》、《福建新闻频道》等中央省级及媒体上发表各类新闻、稿件60余篇,在《三明日报》、《三明广播报》、三明电视台、三明人民广播电台发稿60余篇,在明溪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出新闻电视60余条。网络宣传方面,县局开设了腾讯官方微博和新浪官方微博,粉丝听众数量分别达73900人和5731人,接受网友评论、咨询交流千余条,县局在市局公安公众服务网上投稿投稿数量达到了372条、被市局采用186县局公安公众服务网发布新闻资讯461篇。全县出入境管理、派出所、交警、刑侦、关押场所等窗口单位都在接待办事点以公示栏的形式公布了《办事指南》、有关申领办理事项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依据和投诉、举报的途径等内容。同时县公安局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先后组织了普法日、110 宣传日、警营开放周等主题实践等活动,通过宣讲、发放宣传材料和民警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公开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共制作获取各类信息1000余条,其中主动公开501条,其他信息因涉及国家秘密或警务工作秘密等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未予主动公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781条。在互联网上发布全文电子化信息399条。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次,发布新闻通稿5 篇。同时,认真办理福建省公安厅公众服务网、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互动大厅栏目以及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交办的各类群众信访事项。一年来,共通过网络回复福建省公安厅公众服务网信访件12件,三明公安公众服务网信访件1件,县政务网10件,县公安公众服务网13件,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6件,县委政法委、信访局交办件3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县公安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通过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警务公开,推动了警察公共关系和公安队伍作风建设。但是,受经费、警力不足和公安工作保密要求等客观条件限制,政务信息公开的公开量、公开层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公开质量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同时,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查阅和依申请的人数极少。

201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培训,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正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四是要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我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二是充分借助社会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密切警民关系,主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充分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公安微博的传播优势,主动推送应予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进一步加大网站建设力度。进一步开阔视野,不断充实网站公开内容,改进公开形式,突出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打造24小时不下班的电子政府

(五)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我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附表和说明

201111日至1231日,明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申诉、咨询、收费、人员、经费等情况,按照《条例》要求,通过列表详细说明情况,通过数字全面反映效果,通过统计认真分析质量,通过总结提升工作水平。具体见附件。

 

附件:明溪县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附件:

明溪县公安局2011 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1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501

781

其中:1.网站公开

379

524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件

0

0

行政诉讼数件

0

0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598--2813749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闽公网安备35042102000101号
备案号:闽ICP备11002485号  网站标识码:3504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