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索 引 号SM04101-0800-2019-00005 文号明政办〔2019〕11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19-01-31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放管服”改革转变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SM04101-0800-2019-00005
文号明政办〔2019〕11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19-01-31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放管服”改革转变的实施方案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01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8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8〕111号)精神,特制定《明溪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31日  

明溪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8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8〕1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分工实施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激发活力和动力

1.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对应上级取消,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对一些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尽快加以整改。〔县审改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主要措施:

(1)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对中央、省、市下放、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有效衔接落实。(县审改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负责)

(2)进一步实施精准放权,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减权放权,促进审批提速增效。〔县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政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县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并市场监管(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全县实现企业开办时间缩减至3.5个工作日。〔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县公安局、人社局、税务局、人行明溪县支行等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主要措施:

(1)简化企业登记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将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简化为3个(企业登记、刻制公章和申领发票)。压缩申领发票时间,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全县实现企业开办时间缩减至3.5个工作日。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人社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优化企业银行开户服务,依托福建省银政通系统,建立“小微企业4天开户”绿色通道,全面提升企业开户服务效率;按照人民银行部署,尽快在全县范围内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人行明溪县支行负责〕

3.根据省、市部署,在全县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对同一部门内能够合并审批的实行“一企一证”,能取消审批的予以取消,有些可改为备案、告知承诺;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取消的,通过“多证合一”等方式优化服务。〔县市场监管局、法制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根据省、市部署,及时对第一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在全县推开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县市场监管局、县审改办、法制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县审改办、法制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县市场监管局、审改办、发改局、法制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全县统一的“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将目录以外符合整合要求的证照事项分期分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进一步加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部门间的认可和使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税务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社保部门、税务部门的协同合作。对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且不存在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社保部门及时反馈“注销无异议”意见,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清税提示,对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应在公告期届满次日提出异议。〔县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税务局负责〕

5.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产品认证制度。〔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主要措施:

(1)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类别。〔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2)严格落实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法规式目录管理举措。〔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6.深化商标注册等便利化改革,五年内将商标注册审查时间压缩到4个月以内。〔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主要措施:

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向社会公开商标数据库,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2019年底前进一步压缩至5个月,五年内压缩至4个月以内。〔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7.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审批、核准等事项。加快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改革。〔县发改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分类清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组织开展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工作,规范审批实施方式,统一公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县发改局负责〕

(2)大力推行联合评审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进投资项目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全过程咨询改革,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价评估环节。〔县发改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全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加快项目审批管理服务“一网通办”。〔县发改局负责〕

8.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三年内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推行联合审批、多审合一等方式。解决审批前评估耗时长问题,及时动态修订评估技术导则,合理简化报告编制要求。积极推广“区域评估”。〔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试点地区实现对接。大力推广并联审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以及区域评估。〔县住建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压缩项目报建审批时间。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2019年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半年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三年内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行项目设计审查多审合一。除按规定需要由消防部门组织专家对消防设计进行评审论证的特殊项目外,将房屋建筑消防设计审核、规划条件落实情况、人防设计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查、通信设施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同一家施工图审查机构统一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合格后各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推行多审合一后,统一施工图审查标准,明确技术审查要求,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破除地方保护;对于具有垄断性的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今后制定政策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出台优惠政策也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主要措施:

(1)组织各有关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2019年,按照国家部署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持续查处并公布行政垄断案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法制办、市场监管局负责〕

(3)在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制定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相关规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县财政局负责)

10.落实全省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缩减清单事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县发改局、商务局负责〕

主要措施:

按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市场主体在清单之外自主开展经营。〔县发改局、商务局负责〕

11.按照中央有关部署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以及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等工作,推动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县财政局、税务局负责〕

主要措施:

(1)落实好已出台的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按照中央有关部署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县税务局、财政局负责〕

(2)开展优化税收环境专项行动,实现部分行业企业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办理纳税时间。〔县税务局负责〕

12.加强依法治税,减少征税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坚决查处偷逃税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对大案要案要一抓到底、公开曝光。〔县税务局、公安局、人行明溪县支行负责〕

主要措施:

开展多轮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研究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的长效机制。〔县税务局、公安局、人行明溪县支行负责〕

13.研究出台更具实效、更管长远的清费减费举措。按照中央有关部署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县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落实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制度,完成清理规范市级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目标任务。〔县发改局负责〕

(2)落实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等停征、免征工作。〔县财政局、发改局负责〕

(3)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工作。〔县民政局负责〕

(4)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对住建、交通、商业银行等重点部门和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公开曝光部分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县财政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等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坚决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严肃查处其中的腐败行为;对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依法整治和打击。〔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主要措施:

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查处将本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整治和打击各类“灰中介”“黑中介”。对发现的腐败行为和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5.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继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县工信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人行明溪县支行、银监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等,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县发改局、工信局负责〕

(2)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好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措施,确保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有所上升,融资成本得到合理控制。〔人行明溪县支行、银监办负责〕

(3)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县银监办负责〕

(4)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对普通货运车辆推行跨市跨省异地检验。简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力争最大限度降低物流成本。〔县工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流量资费下降,实现下降30%以上,推动家庭宽带降价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县工信局负责〕

(二)持续创新监管机制,强化公平和秩序

16.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五年内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按照省、市的市场监管部门部署全面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统一,2019年底前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十三五”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日常“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2)完善信用体系,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县发改局、人行明溪县支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17.对有投诉举报等情况的要进行重点或专项检查,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在面上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要进行过筛式排查。规范检查程序,事先严格报批。〔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对投诉举报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逐步形成规范的检查程序。对重大突发事件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排查。〔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结合开展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总结分析每月投诉举报情况,对涉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和规划问题、区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群众反映特别强烈或重复投诉较多的举报件列为跟踪督办件,每月向各乡(镇)提出预警。跟踪督办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每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县生态环境局负责〕

18.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有效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资源,推进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试点开展企业信用风险指数分析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2)在全县范围内查处一批CCC无证违法产品,对电商平台销售的CCC目录内产品进行在线核查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3)2019年底前在全县推广使用检验检测机构移动APP,2019年底前建成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大数据系统,实现各级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19.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推动联合奖惩备忘录覆盖重点领域,完成50个以上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县发改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平台,加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20.坚决纠正一些乡(镇)、部门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县发改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主要措施:

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县发改局负责〕

21.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要及时引导或纠正,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特别是涉及安全和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要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要予以严惩。〔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主要措施:

(1)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部署做好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有关工作。〔县发改局、工信局负责〕

(2)积极探索“互联网+”背景下专利代理监管方式创新,促进专利代理“互联网+”业依法依规健康发展。〔县科技局负责〕

(三)持续优化政府服务,提升便利和品质

22.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队长的事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发改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主要措施:

(1)完成百项问题疏解行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100项堵点难点问题。〔县发改局、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

(2)适时通报一批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典型案例,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督促各部门对照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和改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持续推动整改,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探索实行承诺制,事后进行随机抽查,依法严厉处罚虚假承诺并纳入信用记录。〔县法制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主要措施:

(1)完成地方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县法制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按照司法部部署,选取部分证明事项在部分部门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成熟后在全县推行。〔县法制办负责〕

24.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五年内把登记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5个工作日以内。〔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主要措施:

(1)通过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一窗受理”等举措,全县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5个、7个工作日以内,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一律缩减至5个工作日。2019年底前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五年内把登记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5个工作日以内。〔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2)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2019年6月前,完成在登记大厅设置自助查询服务,在银行开放不动产抵押登记端口,并积极探索“不见面办理”“全自助办理”等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措施。〔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25.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要求,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发改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主要措施:

实现全县各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五年内实现基本上网办理。〔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发改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6.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整合提升各级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成”,五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局、数字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主要措施:

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完善市、县、乡镇综合性行政服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行政大厅集中办理。除涉密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县乡两级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行政服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5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底前,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五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局、数字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7.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若干领域做起,实现在统筹范围内不同地区间联网办理。〔县人社局、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明溪管理部、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9年实现在统筹范围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不同地区间联网经办和顺畅衔接。〔县人社局、税务局负责〕

(2)2018年底前确保有1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县级行政区全覆盖,加快实现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跨县跨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明溪管理部〕

28.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精准到位的服务。建设好“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众创空间提升品质。推动大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创客融通创新,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进一步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县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局、教育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打造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加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双创示范基地、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建设,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提升服务水平。〔县工信局、发改局、台办、教育局、农业农村局负责〕

(2)推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县工信局负责〕

(3)进一步优化对创业创新型企业的服务,在商事登记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积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其健康发展。〔县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负责〕

(4)梳理职业技能培训审批服务事项,2019年按管理权限公布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职业培训机构名录等服务清单。〔县人社局负责〕

29.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县教育局、工信局、卫健局、发改局、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明溪管理部、财政局、数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制定出台与远程医疗服务相适应的配套政策。2020年底前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县卫健局、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明溪管理部、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政务外网卫生计生专网带宽提升,逐步降低专网接入费用,保障远程医疗需要。〔县卫健局、发改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数字资源服务普及行动、网络学习空间覆盖行动等,持续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建设,促进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融合,运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县教育局负责

30.加快水电气暖、银行、公证等服务领域改革,引入社会竞争,强化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解决办事手续繁、效率低问题,提高服务质量。五年内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办水办气时间大幅压缩,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尽快取消。〔县司法局、住建局、工信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银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在公证服务方面,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公证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对接,提高服务效率。〔县司法局负责〕

(2)在供电服务方面,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5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前压减到45个工作日以内,五年内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县工信局负责〕

(3)大幅压缩办水办气时间,尽快取消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县发改局、住建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指导督促银行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县银监办负责〕

31.依托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汇聚共享平台。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做好县级平台、部门专网、独立信息系统的整合接入工作,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五年内行政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县发改局、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主要措施:

推动各部门网上行政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行政服务事项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推进省、市、县、乡镇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四级四同”。完成编制“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事项审查工作细则。2019年底前,完成省、市、县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互联互通。五年内行政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县发改局、审改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2.按照全省域“一张网”建设,依托政务云、企业云,推进政务信息汇聚共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县发改局、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主要措施:

落实好国务院部门第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完成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明确数据格式、共享范围、更新频率等信息。会同市直部门编制完成政务数据资源目录;2019年上半年,完成县级部门政务数据资源汇聚。〔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3.筑牢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防线,确保行政服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县发改局、公安局、保密局、数字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主要措施:

同步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强化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制定平台数据使用安全规范,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电子证照及审批服务等政务信息的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县发改局、公安局、数字办负责〕

34.针对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和电子档案认定使用难、跨地区办理难问题,加快完善相关机制。〔县法制办、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各部门的认可和使用,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在金融、网上平台、网络交易等领域的使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5.按照加快构建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要求,开展县级营商环境评价。〔县发改局牵头,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效能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主要措施:

协调解决营商环境提升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对县级营商环境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发改局牵头,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效能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责任。

(二)强化对标先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措施。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免责界限,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

(三)强化问题导向。切实解决“放管服”改革的堵点难点问题,县直各有关部门每季度公布“放管服”改革问题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和解决时限,并抓好整改落实,着力在一些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解决改革推进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中梗阻”和“最先一公里”问题,坚决清除各种障碍,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将定期公布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

(四)强化协调配合。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协同支持,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协作攻关机制,对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综合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和政务信息共享等重点难点问题,县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攻关,尽快实现突破。

(五)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要求,按时序进度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闽公网安备35042102000101号
备案号:闽ICP备11002485号  网站标识码:3504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