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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0-3100-2018-00011 文号明政〔2018〕3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 生成日期2018-05-29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明溪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100-3100-2018-00011
文号明政〔2018〕3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
生成日期2018-05-29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明溪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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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明溪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依照法律和职责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18529日   

     

 

附件

 明溪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苏迎平

县委副书记、县长

1.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担任县安委会主任,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2.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每季度1次以上或者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及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每年2次以上在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抓好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的落实;

5.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6.支持和督促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吴文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1.按照工作分工,对全县发展改革(含重点项目、物价、粮食)、统计、生态文明建设、环保、公安、城建监察、金融等行业领域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县长具体抓好全县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2.带队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监督分管、联系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联系行业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强项救援工作。

3

黄上昔

县委常委、副县长

1.按照工作分工,对全县林业、水利(防汛抗旱)、移民等行业领域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带队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监督分管、联系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联系行业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强项救援工作。

4

聂建兴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1.按照工作分工,对全县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供销、国资、财政、审计等行业领域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带队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监督分管、联系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联系行业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强项救援工作。

5

陈锋毅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1.按照工作分工,对全县经信、园区、交通运输、高速公路建设、铁路建设、矿产开发等行业领域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吴文明同志抓好全县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2.带队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监督分管、联系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联系行业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强项救援工作。

6

林建忠

县政府副县长

1.按照工作分工,对全县市场监、商务、旅游、外侨、宾馆、机关事务等行业领域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带队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监督分管、联系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联系行业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强项救援工作。

7

蔡丽青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1.按照工作分工,对全县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含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信访等行业领域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带队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监督分管、联系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联系行业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强项救援工作。

8

费宏笋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1.按照工作分工,对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土地收储等行业领域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带队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监督分管、联系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联系行业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强项救援工作。

9

张治平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1.按照工作分工,对全县科技、民族与宗教事务、地方志、档案、老区等行业领域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带队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监督分管、联系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联系行业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强项救援工作。

10

王瑞璋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1.按照工作分工,对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服务、文化、体育、广电等行业领域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带队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监督分管、联系行业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联系行业领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强项救援工作。

11

周晓松

县政府党组成员

对全县人民武装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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