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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203-2300-2019-00007 文号明市监〔2019〕9号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2019-02-14
标题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商品质量暨“傍名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商品质量暨“傍名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索 引 号SM04203-2300-2019-00007
文号明市监〔2019〕9号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2019-02-14
标题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商品质量暨“傍名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商品质量暨“傍名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商品质量暨“傍名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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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商品质量暨“傍名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4日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商品质量暨“傍名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保护市场公平合理竞争,严把商品质量关,维护商品知名度商标品牌形象,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根据中共明溪县委督查室2月12日下发的《督查通知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开展商品质量暨“傍名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保护力度,加强对商场、超市商品质量的检查,严把商品质量关,查处“傍名牌”商品、山寨商品。
  二、整治时间:2月14日至3月11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辖区商场、超市。
  (二)重点商品: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重点检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含牙膏)、家用电器等商品。
  (三)重点行为:假冒驰名商标的违法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仿冒知名企业名称的违法行为;通过制造市场混淆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其他“傍名牌”、“山寨商品”违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商品质量暨“傍名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投诉举报中心、商广股、办公室、食品生产流通股、医疗器械股负责人组成。
  五、工作要求
  商广股:负责牵头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督促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大队开展整治工作,收集整理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总结。
  办公室:负责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和保障执法车辆。
  食品流通股: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抽样检测。
  医疗器械股:负责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抽样检测。
  投诉举报中心:负责除食品、化妆品外的商品的抽样检测。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及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辖区商场、超市商品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商品质量不合格、假冒仿冒、虚假标识、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各整治成员单位应结合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3月7日前将开展整治情况工作总结报送商广股,商广股汇总各成员单位的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于3月11日前通过督查系统反馈至县委督查室。
  
    附件: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品质量暨“傍名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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