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10月16日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黄云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文仙 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跃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子台 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建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建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温耿晖 党组成员、副局长
汤景铨 主任科员
黄苏英 主任科员
成 员:徐晓红 办公室主任
陈 斌 政策法规股股长
张 泓 登记注册股股长
郑福生 企业监督管理股股长
钟晓明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股长
余 虹 药品监管股股长
连信衍 医疗器械监管股股长
饶大良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廖锡忠 质量综合管理股股长
邹东雅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股长
黄选明 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10月16日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牵头负责落实全县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任务。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登记注册股:牵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配合各部门梳理“证照分离”改革目录,起草我县“证照分离”改革方案,推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企业监督管理股: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信用监管,牵头推动涉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制度化、常态化;推进部门协同监管,落实协同监管平台的建设及信息归集账号收集;推动各部门制定“证照分离”改革后对应许可事项的监管措施。
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将“证照分离”改革纳入绩效考评,做好“证照分离”改革的宣传;做好信息技术保障工作。
政策法规股:配合做好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地方性法规立改废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协助推进涉及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药品监管股:协助推进涉及药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医疗器械监管股:协助推进涉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协助推进涉及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质量综合管理股:协助推进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协助推进涉及广告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市场规范管理股:协助推进涉及拍卖业务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