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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302-2300-2018-00005 文号明档〔2018〕19号
发布机构明溪县档案局 生成日期2018-09-13
标题明溪县档案局关于做好“村档乡管”中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做好“村档乡管”中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302-2300-2018-00005
文号明档〔2018〕19号
发布机构明溪县档案局
生成日期2018-09-13
标题明溪县档案局关于做好“村档乡管”中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做好“村档乡管”中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明溪县档案局关于做好“村档乡管”中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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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档案局和县委、县政府对“村档乡管”工作的要求,有效保障村级档案在收、管、用全流程中的安全,现对做好“村档乡管”中档案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开展“村档乡管”工作是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一项具体举措,能够有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而确保村级档案安全是这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把保障档案安全作为各项业务开展的最重要一环,按照《中共明溪县委办公室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村档乡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明委办发〔20162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对档案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托管的村级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万无一失,使村级组织和广大村民档案“交得放心、用得安心”。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岗位职责。各乡(镇)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乡、村两级档案员落实档案安全职责。乡(镇)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督促检查本乡(镇)档案工作的开展情况,切实了解和掌握档案安全工作,采取措施解决档案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乡(镇)档案员负责做好本乡(镇)机关档案收、管、用的安全保密工作,还要认真落实对本乡(镇)所属单位和所辖行政村(社区)档案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行政村(社区)档案员负责认真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利用村级文件材料,按照要求及时整理立卷并移交乡(镇)档案室托管。

(二)落实安全制度。各乡(镇)档案分管领导要督促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健全完善档案安全工作制度并认真予以落实,特别是要按照《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档案保密、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管理、鉴定销毁、查借阅、离岗交接等方面的档案安全制度,形成长效运行的档案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档案安全工作不因工作人员调整受到影响。

(三)强化硬件保障。各乡(镇)档案分管领导要帮助促进乡(镇)加大乡、村(社区)基层档案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确保乡(镇)档案室配备符合档案安全保管要求的场所、规范的档案装具和“八防”设施设备,特别是要确保乡(镇)档案库房和查阅场所不挪作他用,有条件的乡(镇)应将档案库房和查阅场所纳入视频监控安防体系。行政村(社区)档案室应配套必须的档案装具和“八防”设备,保障档案留存在行政村(社区)期间的安全。

(四)规范交接手续。村级档案移交乡(镇)档案室、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托管时,必须严格规范移交托管手续,除形成一式两份的交接文据,分别由移交方、代管方签字盖章保存外,移交方还应附上本次托管档案的文件级目录并盖章确认,托管方应将收到的交接文据和托管档案目录作为重要文书文件归入本级机关文书档案。

(五)确保实体安全。乡(镇)档案室要严密保障移交托管的村级档案实体安全,切实落实“八防”措施,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档案出入库登记制度,创造条件保障档案库房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并做好相应记录。对发生档案丢失、损毁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六)提升信息安全。各乡(镇)档案分管领导要督促乡(镇)档案室认真做好村级档案借阅利用的审核和登记,在方便村民查档的同时保障档案信息安全。要积极开展村级档案数字化工作,对所有档案著录电子目录,有条件的要全文扫描形成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副本。要严格落实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档案信息安全管理要求,规范档案信息上网和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及时对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备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查。各乡(镇)要加强档案安全督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村(社区)档案工作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认真督促整改解决。

(二)加强考核。各乡(镇)要把档案安全作为“村档乡管”工作考核的最重要内容,对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要采取措施进行“一票否决”。

(三)加强培训。各乡(镇)要组织档案安全工作的业务培训,采取措施有效提高村(社区)基层档案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明溪县档案局      

20189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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