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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4301-2300-2018-00008 | 文号 | 明政务〔2018〕10号 |
发布机构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18-06-29 |
标题 | 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索 引 号 | SM04301-2300-2018-00008 | ||
文号 | 明政务〔2018〕10号 | ||
发布机构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
生成日期 | 2018-06-29 | ||
标题 | 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附件: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8年6月29日
附件
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牵头股室 |
责任股室 |
工作要求 |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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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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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
综合股 |
中心各股室 |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中心全体人员会议和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
综合股 |
中心各股室 |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
综合股 |
中心各股室 |
中心权责清单要在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 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综合股 |
中心各股室 |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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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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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股室 |
按县财政局要求,公开本中心财政预决算信息。 |
6.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 |
交易、采购中心 |
中心各股室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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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 解读 |
公开股 |
中心各股室 |
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
8.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 职责 |
公开股 |
中心各股室 |
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各单位主要领导落实政策解读职责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依据。 |
9.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
公开股 |
中心各股室 |
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
10.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
公开股 |
中心各股室 |
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各股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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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 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
公开股 |
中心各股室 |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
1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 工作 |
公开股 |
中心各股室 |
积极稳妥做好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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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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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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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股室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整合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
14.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 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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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股室 |
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推进我县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示范试点工作。 |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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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 |
业务股 |
中心各股室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
16.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改革 |
业务股 |
中心各股室 |
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
17.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 |
业务股 |
中心各股室 |
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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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
业务股 |
中心各股室 |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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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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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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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股室 |
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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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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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股 |
中心各股室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各乡(镇)、部门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
21.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
公开股 |
中心各股室 |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
(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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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
公开股 |
中心各股室 |
完善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
(十一)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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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 |
公开股 |
中心各股室 |
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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