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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3-2300-2018-00020 文号明交〔2018〕38号
发布机构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18-05-07
标题明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2018年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内容概述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SM04113-2300-2018-00020
文号明交〔2018〕38号
发布机构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18-05-07
标题明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2018年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内容概述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明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2018年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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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祖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邝坊至溪源10公里道路改建硬化”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明溪交通运输发展的关心。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邝坊至溪源道路属《福建省农村公路项目库》项目,行政等级为村道,路线编号C369350421,规划里程12.956公里。按照农村公路“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原则,需由村委会作为项目业主自筹建设资金,原则上按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四级单车道公路标准建设,项目建设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可获省级补助13.2万元/公里(含苏区、老区县上浮10%优惠政策部分)。

  根据测算,项目需投资约700万元,建成验收合格后省级补助约171万元,不足资金需由镇村自筹。经与胡坊镇政府沟通,由于项目资金缺口较大,镇政府计划先改建3公里,将在2018年底开工,待资金落实后再改造剩余路段。 

  感谢您对明溪交通运输发展的关心。

 

明溪县交通运输局      

20185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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