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应主动公开 > 工作动态

索 引 号SM04505-2300-2018-00009 文号明旅〔2018〕14号
发布机构县旅游局 生成日期2018-05-04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旅游局关于对2018年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3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内容概述对2018年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3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SM04505-2300-2018-00009
文号明旅〔2018〕14号
发布机构县旅游局
生成日期2018-05-04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旅游局关于对2018年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3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内容概述对2018年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3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明溪县旅游局关于对2018年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3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10
| | |
梁东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夏阳御帘的宣传力度,发展乡村旅游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乡村旅游工作的关心。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县车站及高速路口多设宣传广告牌的建议

  截至目前,夏阳乡人民政府已在大焦口、梓口坊等高速路口制作御帘及紫云村的宣传广告牌,并拍摄两个村的宣传片,于每日在明溪电视台《明溪新闻》后宣传播放。同时,我局将积极加强与闽通长运公司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县车站增设御帘村宣传标识。

  此外,为进一步扩大御帘村旅游市场知晓率,我局将加大其在旅游项目推介活动中的宣传力度,将其作为重点推介旅游产品。我县即将于第二季度举办“清新福建·悠然三明四季行”明溪县专场活动,活动地点已确定设在紫云村与御帘村两地,这场品牌性的旅游宣传活动将大大提高夏阳乡乡村旅游的知名度。与此同时,我局将积极指导夏阳乡创建四星级乡村旅游休闲集镇旅游品牌,为御帘村的旅游发展助力。

  二、关于开通明溪至御帘班车的建议

  目前,我县已在莆炎高速明溪收费站出口、吉口互通出口以及306省道旁等道路设置御帘指路牌共13面,基本满足了御帘旅游交通出行指路需求。今年3月份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到夏阳乡实地调研摸底,探索开通村镇公交的可行性鉴于夏阳乡御帘村道路目前正在进行升级改造,暂时还不符合客车安全通行条件,待条件成熟后,县交通运输局将着手实施开通夏阳村镇公交。

  三、关于在高速路吉山出口增设御帘村广告标识的建议

  我局将积极协调夏阳乡人民政府,对接省高速办,力争在吉山高速口设立御帘村广告标识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明溪旅游事业的关心,望今后能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明溪旅游工作。

  单位领导署名: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号码:王玉  2813097

  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明溪县旅游局       

201854日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闽公网安备35042102000101号
备案号:闽ICP备11002485号  网站标识码:3504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