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农调队,城调队: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局档案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提升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林增云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宏韬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江杰 党组成员、农调队队长
吕清香 党组成员、城调队队长
成 员: 李蓉梅 办公室负责人
曹祥清 综合法规股股长
黎奎星 社会科技股股长
林 燕 工业和投资股股长
杨佳敏 贸易和服务股股长
张 芸 农业农村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由李蓉梅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主要领导责任
1.全面领导本单位档案工作,履行档案完整与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2.带头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3.定期研究档案工作,协调解决制约档案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档案工作重大事项。
4.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领域推进档案工作,确保档案工作与本单位各项工作同步协调开展。
(二)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责任
1.对本单位档案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推动档案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发展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要求等,并确保有效落实。
4.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汇报,审核本单位档案工作发展规划、经费预算、工作制度等,推动解决制约档案工作的困难与问题。
5.组织开展档案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
(三)档案员工作责任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要求等,并贯彻执行。
2.制修订本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3.全面收集本部门各类应归档文件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向本单位档案工作机构归档。
4.参加档案工作培训,接受本单位档案工作机构的监督指导。
5.安全妥善保管本部门待归档文件材料。
6.工作岗位调整时,须及时办理文件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离岗手续。任何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规定,不得存在拒绝归档或擅自鉴定销毁文件等违法行为。
(四)各(股)室负责人责任
1.对本(股)室归档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准确性负责。
2.组织本(股)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要求等,将文件材料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纳入本(股)室工作计划。
3.组织制订并审核本(股)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4.配备兼职档案人员,组织本(股)室完成年度归档工作,审核归档材料并签署意见。
5.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以及本(股)室档案的开放、鉴定、销毁等相关工作。
6.组织本(股)室接受局档案员的监督指导。
三、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协助组长做好档案具体相关工作,坚持档案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验收。
2.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利用、销毁等“收、管、存、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局档案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推进档案工作提质增效。
明溪县统计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