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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8-3000-2021-00001 文号明司〔2021〕1号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1-02-08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内容概述明溪县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SM04108-3000-2021-00001
文号明司〔2021〕1号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1-02-08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内容概述明溪县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明溪县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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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以法治建设为总抓手,强化服务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项目推进措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明确、细化和部署,牵头制定《2020年明溪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共明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明溪落实落细。

  (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及上级的安排部署,2020年6月,对全县19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调研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资料、查看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系统、现场交流等方式开展调研,对存在的问题严格要求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整改;2020年8月,县司法局抽取全县12个行政执法单位的109件卷宗,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案卷评查,严格按照国家各部委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要求,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转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三明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至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督促、引导或鼓励行政相对人迅速纠正违法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截至目前,我县共办结柔性执法案件25件。三是开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下发《关于开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明委法办〔2020〕8号),为确保《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到位、组织到位,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制定《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方案,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专题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LED屏幕、标语等多形式开展《条例》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不断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核力度。党委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都要经过法制机构审核,并以适当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我县2020年制定的5件规范性文件,没有违法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条款,没有违法损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增加义务的内容,全部通过了法制机构的审查。五是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2020年,分别向市政府和县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做到有件必备、及时报备和规范报备。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坚持开门清理、定期动态清理,按程序清理,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2020年以来,开展4次清理活动,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有效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有效实施,更好地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办理复议应诉案件。行政复议是政府内部自我纠错器,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救济方式。我县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推行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公开听证、集体讨论、调解和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理。2020年,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件,审结1件,妥善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过出庭应诉活动,接受审判监督,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加强与明溪、三元两地法院行政审判庭的良性互动,及时向法院通报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

  (三)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强化法律服务供给。组成中小微企业志愿法律服务团,局领导、律师等先后前往10余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开展法律服务、法治体检等活动,共向有关部门提交法律建议30余条,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10余件,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展主动仗。二是推进军民融合法律服务。下发《关于设立明溪县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强化部门联动合作,成立全市首家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积极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与武警明溪中队签订《军民共建协议书》,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治宝典》《“七五”普法宣传手册》等法律书籍,切实深化军民“共学、共建、共发扬”活动。三是法律服务全面升级。紧扣“有效服务”核心,全面拓展12348热线平台服务、中国法网等,积极打造网上服务平台,打通信息化网络新服务。四是法律援助更加精准。规范法律援助,实施法律精准扶贫,发放“法律精准扶贫连心卡”给每户贫困户,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援助。2020年,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61件(民事126件,刑事34件,行政1件)。五是推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进一步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让每一个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认罪认罚法律帮助累计144件。六是公证服务更加便民。公证处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推迟下班服务等便民服务,并发挥现场监督、在场见证等职能,在县征迁现场,公租房摇号现场以及县政府其他重点工程现场提供公证服务。2020年,共办理各类公证897件,其中国内民事555件,涉外民事336件,涉港澳台6件,业务收费41.51万元,接受业务咨询约910人次,法律援助1件,上门服务4件,减免公证费300元。

  (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下发《2020年明溪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0年明溪县重点县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2020年明溪重点县直机关普法工作任务安排》等,严格执行实绩档案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二是建立普法责任田“亮、晒、比”制度。下发《中共明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亮、晒、比”的通知》,各行政执法单位每月20日前在“普法责任田”上“亮、晒、比”工作开展情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每月25日对“亮、晒”工作进行现场察看,对不按要求开展“亮、晒”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并作为年度综治考评、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三是掀起《民法典》宣传热潮。下发《明溪县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将《民法典》纳入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以案释法基层行、“法律六进”等,通过抓住重点对象学法、运用媒体普法学法、突出重点内容、时间节点等措施,多渠道扩大宣传范围。四是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的示范引领作用,我县积极推进“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制定《关于在全县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严格资格审查,遴选“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510人。组织编印《法律明白人手册》《法律明白人培训资料》5000余册,7月22日,举办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班,提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整体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自培养工程实施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35000余份,受教育人员遍及全县各乡镇;共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00余起,有效维护村居和谐稳定。五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在县、乡、村三级设立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各具特色法治宣传阵地。投入10余万元提升改造法治公园、法治一条街、法治长廊,完善县法治教育基地、老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坪埠村说事评理普法中心等,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巩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我县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辖区乡村选聘30多名护林员,成立护林人普法工作室,通过“内提素质,外强宣传,源头防控,综合施治”,逐步将护林员转变为普法宣传员,强化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法治宣传,守护明溪绿水青山,打造“中国绿都·最氧三明”。2020年9月,“法治宣传守护绿水青山”普法教育活动案例成功入选司法部12348中国法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并在12348中国法网刊登。

  (五)提升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成效。一是突出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独具特色。积极探索“调解小组进小区”调解创新模式充分利用身边人调解身边事,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明珠御苑A区、阳光新城、花开富贵等小区共成立4个调解小组。调解小组以司法所、城东社区为依托,由社区片警、优秀党员、退休干部、有威望的居民、楼栋长等小组成员。调解小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结合“防”重于“调”,入户宣传润人心等措施,帮助小区调解日常纠纷,处理物业管理、楼层漏水、噪音等邻里纠纷问题,成为调解纠纷的“智囊团”。创新“说事评理”调解新模式,成为一项集调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法规、促进乡村振兴、提升村民法治思维等功能为一体的调解模式,做到“有事来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01件,调解成功601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二是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以《社区矫正法》颁布为契机,深化细化社区矫正“163”执行模式和“12345”工作法,坚持标准、注重发挥优势,彰显特色,突出“三精”,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2月调整充实社矫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则,在全省推广。3月调整县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5月率先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省厅予以在全省推广。自制《社区矫正法》宣传动漫登上学习强国平台,有效提升知晓率。三是实现安置帮教工作新发展。充分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开展信息化管理,与县公安局完善衔接管理工作和信息互通机制,做好信息核实核查,实现衔接、帮教、管控无缝对接。我县在册刑满释放人员496人,衔接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包括:一是人员不足。机构改革后,职能和业务增加,但人员编制没有相应增加,限制了日常工作开展;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繁重,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法律顾问作用亟需发挥。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工作仅局限在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一些简单传统的法律服务事项上,顾问律师多角度、全方位介入日常行政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全面落实建成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统筹协调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三明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分解方案》《明溪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责任分解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察检查;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强化既有特色品牌,深入推进我县争一流、创特色、树品牌的活动,以点带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三)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日常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健全考核评议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三是创新执法监督模式,探索推广标准化执法、非强制性执法、非接触性执法、律师随行执法等执法方式。  

  (四)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审理复议案件,探索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妥善解决当事人合法诉求。强化重大疑难案件分析研判,对于一些重大疑难以及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重大社会矛盾风险的行政复议案件,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对案件的评析研判案件,排查案件诉讼风险点。每件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均按照要求录入“行政复议工作平台”。

  (五)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普法工作,抓好抓实“关键少数”,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坚持守正创新,聚焦中心工作,突出抓好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普法的针对性,用法治文化力量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明溪县司法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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