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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24-2300-2020-00003 文号明文旅〔2020〕65号
发布机构县文体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2020-11-02
标题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调整《2020年明溪县“‘五比五晒’推进高质量发展活动”文旅康养产业发展考评细则》奖励分考评细则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调整《2020年明溪县“‘五比五晒’推进高质量发展活动”文旅康养产业发展考评细则》奖励分考评细则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124-2300-2020-00003
文号明文旅〔2020〕65号
发布机构县文体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2020-11-02
标题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调整《2020年明溪县“‘五比五晒’推进高质量发展活动”文旅康养产业发展考评细则》奖励分考评细则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调整《2020年明溪县“‘五比五晒’推进高质量发展活动”文旅康养产业发展考评细则》奖励分考评细则的通知

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调整《2020年明溪县“‘五比五晒’推进高质量发展活动”文旅康养产业发展考评细则》奖励分考评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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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文化站:

为进一步促进“五比五晒”高质量发展活动,推进文旅产业发展,做旺明溪旅游市场。经研究,决定调整《2020年明溪县“‘五比五晒’推进高质量发展活动”文旅康养产业发展考评细则》中的奖励分考评细则,取消鼓励各乡(镇)开展星级宾馆、A级景区、旅行社税收奖励分,调整为用于鼓励各乡镇下半年举办各类文旅活动。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奖励分(分值1分),封顶1分。对举办500人以上并邀请市、县相关部门参加且接待外地游客在300人次以上的活动奖励1分,举办300-500人且接待外地游客在200人次以上的活动奖励0.5分,举办200-300人且接待外地游客在100人次以上的活动奖励0.3分,奖励依据根据活动宣发效果进行评定。(注:文旅活动或体育赛事需事前到县文旅局报备)

 

附件:文旅康养产业发展考评办法指标设置分值分配情况对比表



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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