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应主动公开

索 引 号SM04105-3000-2020-00014 文号明公综〔2020〕42号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0-05-06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SM04105-3000-2020-00014
文号明公综〔2020〕42号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0-05-06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07
| | |

办理结果:A

 

陈文鸣委员:

  《关于加强城区交通管理规划、提升城区道路管理水平的建议》(第46号)由我单位会同住建局、城监大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红豆杉路存在问题的治理情况

  (一)红豆杉路沿线穿越明珠御苑小区、畔溪花园小区、88墅小区、垄井上小区等多个居民区,覆盖城东、城南、城西三个社区,存在多个路口交叉,人车流交汇。为改善红豆杉路段通行条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我县正在对该路段进行提升改造,目前,住建部门已实施红豆杉路人行道工程,对红豆杉路北侧进行人行道建设。

  (二)目前,红豆杉路段已是限速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该路段主要路口同时设置有提示性标牌及黄闪灯等标志设施,以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城监部门落实3名执法人员负责红豆杉路(过境路)市容监察工作,加强日常巡察管理。今年来,我局交警大队也多次会同城监部门对道路北侧的修理店、配件店占道经营、路口违章停放车辆、设备等问题进行联合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做细做实城区交通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交警大队结合创城工作要求,围绕路面管控、联勤联动、基础设施、安全宣传等方面,持续加大城区交通管理各项工作力度。3月至今,全县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55起,其中违法停车2352起,闯红灯371起,闯禁行2076起,酒、醉驾22起,拆除遮阳伞700余把,拖移违停摩托车70余辆,清理僵尸车”20余辆,发布双微一抖交通安全知识、案例警示及违法曝光等各类交通安全宣传信息80余条。

  (一)优化城区交通秩序。一是落实问题整改。针对2019年创城暗访通报反映出的问题,结合日常勤务,有针对性的开展创城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改到位。二是落实责任到人。全警下沉,对城区主要交通路段,按照一路一警,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严格落实领导、民警及辅警人员的交通管理责任,提升交通违法查处的针对性和效率。三是严查城区乱象。深化高峰疏堵、平峰纠违的工作模式,以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为重点路段,常态化开展机动车违停、违法安装遮阳伞、闯红灯等交通乱象的查处。

  (二)推进齐抓共管成效。一是联合城监等部门,对人行道违停及占道经营等行为开展联勤整治工作,同时加大人行道两侧店铺的宣传劝导工作,规范人行道秩序。二是联合消防大队、雪峰镇等部门开展消防通道清理专项整治行动。三是联合交通部门开展货车超载超限联合执法行动。

  (三)完善交通设施建设。一是持续强化巡逻工作制度,交警大队巡逻组每日巡逻工作中加强对辖区交通基础设施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处置,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恢复;二是组织民警联合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城区内缺失、损坏及不完整的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进行排查及完善。

  (四)强化文明交通宣传。一是开展一带一盔宣传发动和执法提示,利用本地典型案例,进行一案一剖析,引导驾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二是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进入生产生活场景,通过交警双微一抖、随警采访及LED显示屏等各类渠道,落实交通宣传引导,典型案例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持续开展交通违法曝光行动,让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规则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三是突出分众理念,依托交安微学群,针对两客一危企业、驾校等重点单位和客货运驾驶人、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等重点群体,定期推送最新法规政策、应急防范知识,实施滴灌推送和宣教。

   

  单位领导署名:

  联系人与电话号码:郭林峰   13666969599

  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明溪县公安局

202056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闽公网安备35042102000101号
备案号:闽ICP备11002485号  网站标识码:3504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