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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5-3000-2020-00010 文号明公综〔2020〕38号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0-05-06
标题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SM04105-3000-2020-00010
文号明公综〔2020〕38号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0-05-06
标题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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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

张永清、刘志刚代表:

  《关于城区规范停车的建议》(第105号)由我单位会同城监大队、住建局、融媒体中心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推进停车场开放及利用

  经了解,金茂广场、欧侨广场停车场为私人产权停车场。为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我县拟由城投公司牵头引进第三方智慧停车管理服务企业,目前已制定实施方案并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年内可取得实质性进展。智慧停车系统投用后,将统筹安排利用全县停车位资源,有效提高停车位利用率。

  二、加强机动车违章停放执法力度

  今年来,我局交警大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创城工作目标,在城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机动车违停专项整治工作,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3月以来,全县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55起,其中违法停车2352起,拖移违停摩托车70余辆,清理“僵尸车”20余辆。

  1.针对城区车流、人员不同时段的通行特点,合理安排勤务,压实路面警力,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并举,白天全时巡逻和夜间错时巡逻相结合的错时错峰执法工作机制,白天重点加强主次干道的巡逻管理力度,夜间主要加大对人行道上违法占道的执法力度,切实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控。

  2.每日安排2个巡逻组,全面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的巡逻管控,通过对违停车辆喊话提示、查询车主电话通知、拍照取证等方式,及时清理城区主、次干道违停车辆,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同时,安排警力与城监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人行道违停摩托车进行查询、登记、搬抬整理,同时加大人行道两侧店铺的宣传劝导工作,消除人行道违停问题、占道经营及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

  三、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力度

  1.正面引导。结合创城路面执法活动,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工作,通过传单、展板、“两微”平台、邀请县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三级交安微学群、各级新闻媒体等传统及网络媒体,大力宣传文明交通的意义以及乱停乱放机动车存在的安全隐患,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曝光违法行为。充分借助电视、微信、抖音等各类媒体平台, 宣传当前交警部门整治措施及曝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带动全社会自觉抵制违规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单位领导署名:

  联系人与电话号码:郭林峰   13666969599

  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明溪县公安局

20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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