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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26-3000-2020-00006 文号明安委办〔2020〕11号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0-02-19
标题明溪县关于加强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加强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索 引 号SM04126-3000-2020-00006
文号明安委办〔2020〕11号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0-02-19
标题明溪县关于加强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加强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明溪县关于加强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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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0年2月13日20时41分,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峤镇上街工业区台州天渔增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调集7个消防救援站、9个专职队的33辆消防车、92名指战员,经过4个多小时奋力扑救,成功扑灭火灾。此次火灾过火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各地企业逐步复产复工实际,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排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企业复产复工期间消防安全。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又是企业复工复产高峰期,浙江温岭“2·13”厂房火灾,再次敲响了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警钟。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员工返岗、生产繁忙、物流密集,各类火灾风险交织叠加,一些企业为扩大产能或转产,可能降低消防投入、放松安全管理,抢工期、赶进度,甚至违规操作、带险运营,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在做好安全防疫的基础上进一步行动起来,针对本辖区、本领域复产复工企业消防安全风险,强化消防监督管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加强复产复工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在县委、县政府防疫工作统一领导下,督促指导复产复工企业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疫情防控与企业复产复工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疫情防控到位、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充分发挥好监督服务职能,动态掌握企业复产复工计划和运行情况,全面摸底统计,精准研判分析,采取远程指导和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指导复产复工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用好法律手段,列出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不具备复产复工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坚决不予复产复工。对属于农业、林业、铁路、交通、文旅等部门管辖的易燃易爆场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

  二、开展复产复工企业安全提示教育。要向复产复工企业发出消防安全提示,要求企业针对防疫期间的特殊形势加强火灾事故防范,强化安全检查、防火巡查工作,发现隐患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尤其是火灾风险较高的部位和装置,要逐项、逐环节细致排查,严密火灾防范措施。要将近年来化工企业爆炸火灾事故案例制作光盘或图册,组织企业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岗位员工观看,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利用企业公告栏、过道等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宣传挂图,滚动播放安全提示;组织员工尤其是新入职、新换岗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使全体员工掌握本场所火灾风险,会报告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对消防安全较为突出的复产复工企业,消防救援大队要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开展约谈或通报曝光。

  三、督促复产复工企业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要指导复产复工企业加强专(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训练、实战演练和协同配合,配齐专业器材装备,储备足够灭火药剂,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高效处置初起事故。要督促复产复工企业落实领导带班和重点岗位值班值守制度,特别是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企业消防管理人、安全员、保安要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加强明火作业管控,明确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重点巡查用火用电情况,做好巡查记录。消防救援大队要指导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针对工艺流程、生产装置,开展贴近实战的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对于企业集中连片地区,要推动建立企业区域联防机制,建立“相互补位、相互检查、相互协作”的联防联控组织,提高协同设防处置能力。

  四、提升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处置能力。要加强本辖区、本领域复产复工企业调研熟悉,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全面强化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到情况调度精准、信息汇集及时。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指战员进一步学习专业知识和防疫知识,掌握警示标识、危险特性、专用灭火药剂、防疫处置措施,提高技战术水平。要加强灾害事故处置的现场组织指挥,严格遵守作战行动安全要则和防疫工作要求,确保指战员自身安全,做到科学、高效、安全处置。

  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通过有效方式将此项工作部署至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

 

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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