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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0-3000-2020-00001 文号明政文〔2020〕9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 生成日期2020-01-09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内容概述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SM04100-3000-2020-00001
文号明政文〔2020〕9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
生成日期2020-01-09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内容概述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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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严格履行政府行政职能,加快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法治政府水平不断提高。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组建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工作要点、委员会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县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逐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2019年已主动向党委报告我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按照规定依法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2.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党政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厉行法治,规范用权,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把政府全部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有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明委办〔2018〕35 号)精神,下发《中共明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查和迎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查摆弱项,补齐短板,提出意见或建议,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下发《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9〕11 号),深化简政放权,持续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市民服务中心建设,用好“e三明”政务平台,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19年,“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占总事项数的92.41%,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平均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9.25%。企业开办压缩至3.5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

  4.抓好权责清单制度落实。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克服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切实巩固深化制度成果,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建好权责清单。政府工作部门所行使的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部门文件形式印发,明确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管好权责清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法律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主体、权限、时限、程序、责任等,切实加强权责清单实时动态调整,构建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权责清单的时效性、准确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用好权责清单。将权责清单工作成果向政府职能精细化管理、绩效管理、机构改革等多领域拓展,统筹推进监管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等清单规范,充分发挥改革的综合效应。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把备案工作的重点放到审查上,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上位法,是否有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等情况。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法定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及时予以纠正。认真履行报备职责,严格遵守报备格式和报备时限,保证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2019年,分别向市政府和县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做到有件必备、及时报备和规范报备。

  2.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坚持开门清理、定期动态清理,按程序清理,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18年以来,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5件,有效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有效实施,更好地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以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为抓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县政府法制办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2019年,共审查政府及政府部门各类文件、合同30余份,提出意见建议40余条。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制定《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9〕44号),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合理。在执法实践中不折不扣地执行亮证、调查、制作法律文书、告知救济方式等程序,做到案件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复议、经得起诉讼,坚决避免因程序原因导致的复议或诉讼败诉。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创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服务社会的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全力提升执法水平。积极主动进行行政执法方式创新,通过实行阳光执法、开门审案等方式,加强执法依据公开、办案程序公开、办案结果公开,提高执法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文明性,提升执法社会效果。

  (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坚持和加强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2019年县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4件,政协委员提案81件,基本满意率以上分别达100%和98.6%。健全行政和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强化行政败诉案件分析研判和发现问题的整改规范,按时反馈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落实《条例》、《办法》和《三明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2019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09条,政策、规范类51条,规划计划类110条,行政许可类22条,重大建设项目类15条,为民办实事类4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77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4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1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129条,其他各类信息118条。主动公开信息全部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并按时向县档案馆、图书馆送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3.建立倒查问责惩戒机制。将法治能力水平作为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的重点内容,对日常考评中发现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法不依、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违反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规范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减少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发生。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推行“第一时间一线工作法”,打通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形成“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问题不过夜”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强化依法维权法治宣传。2019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579件,调处成功57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100%;成功化解群体性上访9起,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件;实现进京上省信访案件数为零的目标,信访量相比去年呈下降趋势。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受理环节,简化申请手续,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已办结1件,办结率100%。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指标,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2019年我县政府和部门参与行政诉讼案件8起,最终驳回3起,撤销1起,还有4起还在审理中。

  3.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深入贯彻《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及时就地依法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依法维护信访秩序。2019年,全县受理群众信访189件人次,同比下降2.58%。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在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不够到位。虽已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的文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有所减弱,不能很好将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

  2.行政执法不够规范。目前“三项制度”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未全面展开贯彻执行工作。受监督意识、制约措施等限制,执法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仍未理顺。同时,对各单位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缺少专项的监督检查,未能很好的尽到监督职能。

  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顺畅。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未能实现有效衔接,导致个别以罪代刑的现象发生;二是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未能实现有效衔接;三是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未能有效衔接。

  三、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县将继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明溪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积极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水平,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打造最佳法治环境,切实加快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创建进程。

  2.全力推进行政执法效能向更高水平发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深入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3.提高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实效。健全人大、政协以及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加强对各单位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的监督,加大对公益诉讼的支持力度。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进行清理。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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