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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903-3000-2019-00011 文号瀚政〔2019〕55号
发布机构瀚仙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9-07-11
标题瀚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瀚仙镇大焦等3个村2018年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初验报告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8年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初验报告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903-3000-2019-00011
文号瀚政〔2019〕55号
发布机构瀚仙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9-07-11
标题瀚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瀚仙镇大焦等3个村2018年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初验报告的通知
内容概述2018年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初验报告的通知

瀚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瀚仙镇大焦等3个村2018年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初验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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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厝村、大焦村民委员会:

2019711日,我镇组织了相关单位对大焦等3个村2018年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初验。经检查初验,上述项目符合《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初验通过。现将初验报告印发给你村,请你村督促施工单位对初验报告提出问题,按要求抓紧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上报我镇。

 

附件:明溪县瀚仙镇大焦等3个村2018年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初验报告

   

瀚仙镇人民政府      

2019711      

 

附件

明溪县瀚仙镇大焦等3个村2018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初验报告

    按照《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瀚仙镇人民政府于2019711日组织初验组对瀚仙镇大焦等3个村2018年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初验。参加初验的有镇分管领导、镇国土所、连厝村、大焦村党支部书记等相关人员及施工、监理共6人。初验组查阅了相关文件、图纸、资料,察看了项目现场,对项目的工程量进行了复核,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了评定,听取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经认真的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现将项目初验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瀚仙镇大焦等3个村2018年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于20184月通过明溪县国土资源局立项(明国土资〔201834号),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5月出具预算审核报告。项目规模为950亩(受益耕地面积),投资概算94.92万元,上级补助94.92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并委托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招标,2018626日经公开招标,中标施工单位福建成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柒拾玖万肆仟捌佰陆拾叁元整(¥:794863.00),项目于20187月开始动工建设,20189月竣工, 监理单位为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情况

1.规划设计执行情况

经实地检查核实,项目总体布局、路、渠、护岸、田间道等基本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组织实施,无涉及花园村。

2.项目设计变更情况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业主根据现场实际,提出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和监理人员认可后报明溪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

项目设计变更主要内容详见明溪县瀚仙镇大焦等3个村2018年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情况报告表。

三、项目执行稽查整改意见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所在村、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对项目进行了跟踪稽查,并对部分路、沟、渠、护岸及边角区域田块复垦等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检查指导。经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基本能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及瀚仙镇人民政府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

四、项目监理评价

该项目由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监理,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监理人员2人,其中总监1人,常驻1人。监理单位制订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基本能够执行技术交底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回复制度,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会议纪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基本齐全。

五、工程质量评价

1.水利工程

该项目灌溉渠道能按设计要求施工,已形成灌排系统,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道路工程

项目区道路基本能按设计进行施工,形成交通网络,并与区外道路相连接。

六、面积复核及工程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原批准设计规模为950亩。根据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经核实,项目开发后规模及与原设计基本相符。

初验组根据现场情况,项目所在村、监理单位、镇人民政府对部分路、渠等工程进行复核,其复核数量与收方数据基本一致

工程量完成情况:

连厝村防冲护岸-01、连厝村防冲护岸-02,长度分别为249.887米、255.083米,生产路长218.8米。

大焦村魏坊田间道534.3米。

大焦村魏坊水渠88米。

七、资金情况

该项目专项资金采用县级报账制,由明溪县自然资源局设立项目专户分项核算。按项目工程进度、工程量、监理审核情况和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做到专款专用。

八、整改意见

1.项目平面竣工图图例标示与实际不符,请参照设计终稿图例,添加生产路图例。

2.生产路面部分路段有杂草,应及时清除杂草,整修路面。

3.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按照初验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抓紧整改落实,在2019725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上报瀚仙镇人民政府。

九、项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根据整改后的实际工程量,做好内业签证及时办理工程结算,以便工程量审核、资金审计及最终财务决算。工程档案资料按规定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我镇及县自然资源局存档。

十、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初验组认为该项目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根据项目规划设计进行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基本符合《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验收标准,同意予以初验。

 

明溪县瀚仙镇大焦等3个村2018年      

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初组         

20197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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