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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203-2300-2019-00018 文号明市监〔2019〕51号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2019-07-16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实施方案
索 引 号SM04203-2300-2019-00018
文号明市监〔2019〕51号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2019-07-16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实施方案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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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我局制定的《全县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6日         
  
明溪县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全县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三明市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实施方案》(明市监〔2019〕1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明卫〔2019〕71号,以下简称《专项治理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贯彻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攻坚战。按照市局《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专项治理通知》,以“排查问题线索,治理重点难点,完善制度机制”为原则,稳定推进我县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努力查处一批明显违规的行为,规范一批不尽合规的收费,降低一批可让利于民的费用。通过重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行为,防止侵害患者利益的违规收费行为发生,推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体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从核对医疗机构费用清单、检查报告单、医嘱病案、采购发票、入库记录和销售清单等入手,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寻找治理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一)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违反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强制服务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行为;
  (五)是否按规定收取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有无重复收费,以及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的行为;
  (六)是否按规定销售高值植(介)入类医用耗材;
  (七)是否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或价格公示制度;
  (八)是否存在其它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前)。县局成立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建华任组长,陈文军、苏榴青、李莉、吴勇军为成员的明溪县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小组,动员部署并组织完成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根据自查自纠情况,会同卫健委、医保局组织部分公立医院召开重点治理工作座谈会,了解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公立医院意见建议。
  (二)梳理问题制定方案阶段(7月19日前)。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股(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当竞争股)要从近年来群众投诉举报和医疗检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入手,开展公立医院违规收费重点、难点问题梳理分析,制定收费检查规程和重点治理方案。7月19日前要将重点治理工作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及工作部署,以及待检医疗机构和参加检查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市局价格监督检查科(联系人:陈芸,电话:8289913)。
  (三)全面铺开依法检查阶段(9月30日前)。参加检查人员要根据各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和日常举报情况,对照检查的八方面主要内容,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依法检查工作。对群众的价格收费举报投诉件逐一调查核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主要结合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四)认真总结彰显成效阶段(10月31日前)。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股(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当竞争股)要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完成重点治理各阶段工作,认真总结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并依法依规处理,为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改进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总结经验。应于10月31日前将重点治理工作书面总结、2个典型案例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1、2)报送市局价格监督检查科。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精心筹划。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是总局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要求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省监察委员会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治理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应高度重视,精心筹划,落实责任,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按时完成各阶段的有关材料上报工作。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积极提供价格违法行为线索,提高重点治理成效。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要加强上下沟通,及时向市局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加强与部门联系,与卫健、医保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严守纪律,严格执法。检查人员应严守各项检查办案纪律和廉政纪律规定,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清正廉洁,保守工作秘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附件:1.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统计表(按项目种类)
          2.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统计表(按违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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