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单位:
现将《明溪县林业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明溪县林业局
2019年5月19日
明溪县林业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明溪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明溪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处非办〔2019〕3号)文件要求,定于2019年5月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宣传月契机,在全县林业系统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活动,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宣传活动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掀起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高潮,进一步提高林业干部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风险。
二、宣传重点
(一)围绕宣传月主题,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对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揭露其犯罪手法和主要特点,提高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风险防范意识。
(二)针对林地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重点领域,将涉及林业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进行重点揭露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入脑入心,提高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风险防范意识。
(二)在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中,尤其是离退休干部中,做好相关金融理财知识的普及和引导,着重揭露民间投融资类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提高林业干部职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组织。各单位要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基层单位要设置专题宣传板报,张贴宣传资料,通过LED屏播放有关防范非法集资标语。
(二)各基层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运用微信、LED屏、宣传栏等,针对护林员、林业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林农等各类群体,进企业、进林区、进农村,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着力提高宣传实效,掀起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高潮。
(三)各基层单位要向干部职工发送防范非法集资的短信,教育干部职工识别非法集资,提高公众识别能力。
(四)总结上报。各基层单位要及时整理总结宣传月开展活动情况,并于6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以及活动相关图片等资料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