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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5-3000-2019-00026 文号明林综〔2019〕44号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2019-05-19
标题明溪县林业局关于下发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SM04115-3000-2019-00026
文号明林综〔2019〕44号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2019-05-19
标题明溪县林业局关于下发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明溪县林业局关于下发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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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单位:

  现将《明溪县林业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明溪县林业局    

2019年5月19日        

  

明溪县林业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明溪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明溪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处非办〔2019〕3号)文件要求,定于2019年5月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宣传月契机,在全县林业系统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活动,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宣传活动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掀起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高潮,进一步提高林业干部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风险。

  二、宣传重点

  (一)围绕宣传月主题,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对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揭露其犯罪手法和主要特点,提高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风险防范意识。

  (二)针对林地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重点领域,将涉及林业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进行重点揭露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入脑入心,提高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风险防范意识。

  (二)在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中,尤其是离退休干部中,做好相关金融理财知识的普及和引导,着重揭露民间投融资类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提高林业干部职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组织。各单位要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基层单位要设置专题宣传板报,张贴宣传资料,通过LED屏播放有关防范非法集资标语。

  (二)各基层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运用微信、LED屏、宣传栏等,针对护林员、林业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林农等各类群体,进企业、进林区、进农村,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着力提高宣传实效,掀起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高潮。

  (三)各基层单位要向干部职工发送防范非法集资的短信,教育干部职工识别非法集资,提高公众识别能力。

  (四)总结上报。各基层单位要及时整理总结宣传月开展活动情况,并于6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以及活动相关图片等资料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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