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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1-3000-2019-00006 文号明自然资〔2019〕20号
发布机构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9-03-26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2019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股室的通知
内容概述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索 引 号SM04111-3000-2019-00006
文号明自然资〔2019〕20号
发布机构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9-03-26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2019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股室的通知
内容概述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2019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股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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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土资源所、局相关股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生态环保“一岗双责”,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使目标有效落实,根据《明溪县2019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分工方案》(明委办〔2019〕10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任务分解

(一)耕地地保护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辖区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400公顷,引导和鼓励建设项目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加强对非法违法占用耕地查处力度。

责任股室:规保股、土地整理中心、监察股、各国土资源所;

责 任 人:吴健、肖玉斌、龚恩荣、各所负责人。

(二)用地总量控制

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404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18.83公顷以内,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较2018年下降比例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责任股室:规保股、用地股、各国土资源所 ;

责 任 人:吴健、兰小芳、各所负责人。

    (三)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生态修复,全面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着力治理“青山挂白”现象,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完成市下达的矿山恢复治理年度任务。

责任股室:地环股、矿管股 、各国土资源所 ;

责 任 人:肖胜华、叶顺如、各所负责人。

二、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局相关股室要根据分解下达工作任务的要求,认真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将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进一步细化分解,强化任务推进和指标完成情况的动态监控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目标责任有效落实完成。

(二)落实监督制度。各资源所及责任股室实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一季度,一汇总”各责任所、股室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月、6月、9月、12月)24号前将本季度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至局办公室。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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