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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601-3000-2019-00002 文号明环〔2019〕13号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9-03-22
标题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
内容概述值班制度
索 引 号SM04601-3000-2019-00002
文号明环〔2019〕13号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9-03-22
标题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
内容概述值班制度

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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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股室: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环〔2019〕8号)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值班工作相关规定,经局研究通过,现将《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值班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22日         

  

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值班工作制度


  为加强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联络畅通、信息畅通、政令畅通、机关安全,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紧急性重大事项,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值班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一)值班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安排表,并将节假日值班安排表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备案,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值班期间由1名领导带班,1名干部职工值班。

  (四)环境监察大队值班人员自行安排,向局办公室报备。值班人员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出警妥善处置群众环保投诉,做好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二、值班时间

  带班领导保持联络畅通,不得离开辖区,值班员24小时坚守岗位,保证正常运转,时间为8:00-次日8:00。

  三、值班地点

  值班员在局办公室值班。

  四、主要职责

  (一)带班领导主要职责:1.带班领导负责处理值班期间内的领导批示、重要指示、电话通知、请示报告等相关文件、事项;2.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反映的意见建议;3.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等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4.负责将收到的急件、发生的急事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不在带班领导处理权限内的事项以及难以解决的问题按程序及时请示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5.主动询问当日本部门值班工作情况,及时解决问题;6.处理其它有关事务等。

  (二)值班人员主要职责:1.处理收发文、公务来电,不得使用电话呼叫转移功能,答复问题要迅速准确;2.接待来访群众,协助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3.知晓突发事件信息处置流程与基本要求,掌握当日带班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熟知县委总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电话;4.向带班领导、主要领导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紧急公务、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5.值班期间要做好办公场所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6.认真做好值班日志,准确记录值班工作内容(包括:带班领导检查工作事项、时间;群众来电来访事项、时间等具体内容);7.了解和掌握节假日期间社会动态,及时收集网络舆情,做好舆论引导。

  五、值班纪律

  (一)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和脱岗。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请假,需事前委托其他人员换班的,要报带班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不得擅自代班。无特殊原因,值班人员不得调换,要做到无缝对接。值班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短暂离开的,应先经带班领导同意,委托其他人员在岗后方可离开,离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并做好有关事项交接。

  (二)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不得使用电话呼叫转移功能,答复问题要迅速准确,要熟悉值班工作流程,不得从事影响值班的事情;节假日值班期间因公用车的,可单位派车或从公车平台租用。

  (三)值班期间遇有重大事项或有关保密事项,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涉密信息。

  (四)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值班人员值班结束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当班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接班人员,并待接班人员到岗后才能离开,交接班需在值班表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同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值班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五)值班期间如遇检查或群众来访,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并报告带班领导,及时联系有关职能股室,共同做好受检受访工作。

  (六)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等违反法律法规、值班纪律的事情,并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六、责任追究

  凡值班期间违反值班工作纪律的,要对值班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一)值班人员无特殊理由不按时到岗、期间脱岗或早退,经查属实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发生2次以上情况的,在全局大会上通报批评,给予效能告诫,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事前未经批准、未报备而换班的,视同脱岗。

  (二)值班人员无故缺席值班,经查属实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在全局大会上通报批评,并给予效能告诫,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一年内有1次无故缺席值班的,同时扣发年度绩效管理奖5%,2次及以上无故缺席值班的,除上述处理外,同时扣发全部年度绩效管理奖,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三)值班人员因失职渎职,造成延误有关重要事情、重大紧急事情或处理不及时的,给单位造成重大影响或不良后果较严重的,根据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处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值班人员工作日志

 

  

   附件      

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值班人员工作日志

值 班 记 录

 

移交事项及要求

 

交班人

 

接班人

 

交班时间

 

接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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