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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4-0300-2019-00002 文号明农〔2019〕28号
发布机构县农业局 生成日期2019-03-08
标题明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明溪县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索 引 号SM04114-0300-2019-00002
文号明农〔2019〕28号
发布机构县农业局
生成日期2019-03-08
标题明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明溪县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明溪县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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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农技站,局属有关(),县牲畜定点屠宰场
    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公安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防控非洲猪瘟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农〔2019〕9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闽农综2019〕18)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了《明溪县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8日       


明溪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公安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防控非洲猪瘟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农〔2019〕9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闽农综2019〕18)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项治理行动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规范生猪屠宰行为、打击私屠滥宰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从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入手,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贩卖加工病死猪等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严防病害生猪产品流向市场、进入餐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生猪屠宰企业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推进生猪屠宰生物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点对点”调运、检验检疫、非洲猪瘟检测等各项制度规范执行,有力遏制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非洲猪瘟在屠宰环节发生或扩散的风险,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规范生猪定点屠宰证的使用管理。一是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证的使用管理,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否有出借、转让定点屠宰站或者标志牌。二是督促明溪县坪埠生猪定点屠宰场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合格条件,加快推进生猪屠宰场标准化建设步伐。

(二)严格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点对点”调运、屠宰检疫申报、生猪入场查验、待宰静养、“瘦肉精”自检、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和安全生产等制度,规范屠宰档案记录。二是督促屠宰企业落实消毒制度,按要求做好区消毒工作,做到区内各个消毒通道、消毒池常年有消毒药水或消毒药品,屠宰车间及相关用具每日清洗消毒,进出的运载工具及时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三是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按规定对病死猪、不可食用碎肉按规定无害化处理。一旦发现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的生猪及其产品,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并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三)全面开展屠宰化环节非洲猪瘟检测。一是督促屠宰企业配备检测人员、非洲猪瘟检测设备和检测试剂,并开展检测工作。二是督促屠宰企业按农业农村部第119号公告要求,在驻场官方兽医组织监督下,对不同来源生猪严格实施分批屠宰,每批生猪屠宰后,对暂储血液进行抽样并检测非洲猪瘟病毒。对非洲猪瘟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按检疫规程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三是督促屠宰企业建立上市生猪产品和屠宰暂存产品抽样检测核查制度,确保屠宰厂采集样品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四是督促屠宰企业在检出非洲猪瘟病毒阳性时,第一时间报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并按农业农村部第119号公告要求规范处置。

)严厉惩处屠宰领域违法行为。一是依法查处违规调运行为。对不遵守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生猪调运规定、调入生猪无检疫证明、跨县境调运无准调证明等违规调运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二是严打私屠滥宰隐患。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合,采取主动巡查排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的私屠滥宰点(户)等易发多发区域的重点巡查、重点打击力度,并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线索集中力量核查,坚决捣毁非法屠宰窝点,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三是严厉查处添加“瘦肉精”和非法注水注物行为。对屠宰牲畜检出“瘦肉精”阳性或其他违禁物质,以及屠宰过程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四是严厉查处非法屠宰病死猪、随意丢弃病死猪等违法行为。

、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315日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宣传发动和部署,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专项治理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315日至5月15日,根据屠宰环节和肉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打击的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排查,采取单独执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方式,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产经营肉品的质量安全。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16日至25日,县屠宰办“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行总结2019年5月31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有关意见建议请随时报送。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县牲畜定点屠宰场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于防控非洲猪瘟、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稳定供应的极端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精心组织,制定目标任务时间进度统筹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打击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做好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行动等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治理。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强化信息互通、案件查处通报、隐患互排、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等协调联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形成有效的整治工作合力。要建立舆情监测制度,认真核查处理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的违法案件。对于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要及时宣传,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曝光。

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郑嘉玲 18750879690 fjmxxmsy@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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