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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2-0100-2019-00002 文号明建〔2019〕18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9-01-29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索 引 号SM04112-0100-2019-00002
文号明建〔2019〕18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9-01-29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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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2019年春节将至,为全面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根据县依法治县办《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明治县办〔2019〕1号)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现就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1.深入宣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人防等与生产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和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和安全知识素养,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2.深入宣传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宣传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经纪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积极开展承揽工程、房屋征收、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暴力抗法、充当保护伞等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树立“治‘已病’是成效,治‘未病’是更大成效”的理念,教育广大干部群众遵纪守法,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素质,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遏制犯罪的效果。

  二、活动方式

  1.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工地”活动。结合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工作,向居民群众、企业管理人员等免费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普法挂图,帮助和引导居民群众和企业管理人员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引导企业和职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集中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活动。在市场、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展板巡展、法治宣传品发放、依法维权等服务; 在农民工的居住点、工作点、娱乐点围绕普法重点提供生动有趣的法治宣传教育。

  3.充分运用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快捷、丰富、互动等鲜明特性,围绕群众个性化普法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服务,有效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工具,展播法治广告、漫画,丰富法治宣传的手段。

  三、时间安排

  从1月下旬开始,至2月下旬结束,为期1个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股站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对维护春节期间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声势、有特色、有实效。

  2.务求实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问题定向、以需求定题,切实增强普法的实效性,实现工作精准化。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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