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客运企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6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涨价补助)的通知》(闽财建指〔2018〕195号),下达我县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涨价补助)4.41万元。按照县公交公司上报的符合油补条件的公交车辆情况,我局制定了《明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拨付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涨价补助)分配方案的通知》(明交〔2019〕7号),现予以公示,公示场所为明溪县政府网站(http://www.fjmx.gov.cn/)、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日。公示期间,社会及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实名举报。举报应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举报人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若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县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598-2813466,寄送地址:明溪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邮编:365200。公示期满,如无反馈意见,将按规定予以拨付。
明溪县2017年城市公交车油补资金(涨价补助)分配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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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数(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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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台数(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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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涨价补助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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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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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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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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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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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