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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5-3000-2018-00033 文号明林〔2018〕45号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2018-11-01
标题明溪县林业局关于成立县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走访摸排小组的通知
内容概述扫黑除恶
索 引 号SM04115-3000-2018-00033
文号明林〔2018〕45号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2018-11-01
标题明溪县林业局关于成立县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走访摸排小组的通知
内容概述扫黑除恶

明溪县林业局关于成立县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走访摸排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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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分局,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所、站:

  为促进中央及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效落实,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在林业系统推进,全面收集掌握问题线索,确保林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以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经林业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林业系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摸排活动,并成立六个专门工作小组,确保各项涉黑涉恶和各种乱象线索的搜集、排查及移交工作。各具体工作小组成员、分工和要求如下:

  一、各小组成员及分工

  (一)林业案件及信访问题线索摸排组(刑事案件、信访件)

  责 任 人:李 毅 张雄彬

  责任单位:森林分局及各派出所、林业执法大队、局林改股。

  职责分工:对2014年以来的林业各类案件和林业信访件进行再梳理、再排查,从中找出有价值的林业涉黑涉恶和重大乱象的有关线索。

  (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问题线索摸排组

  责 任 人:林报运 雷化雄

  责任单位:森林分局及各森林派出所、林政股、执法大队、各林业站。

  职责分工:对近年来在县内发生的违法违规征占用林地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及时理清相关线索。

  (三)违法违规采伐林木问题线索摸排组

  责 任 人:黄积科 雷化雄

  责任单位:森林分局及各森林派出所、资源管理站、林业规划设计队、林业执法大队、各林业站。

  职责分工:了解近年来各类违法违规采伐林木问题,并对有关情况进行线索摸排。

  (四)破坏林业生产经营线索走访摸排组

  责 任 人:李马霖 夏伟

  责任单位:林业总公司,局营林股、种苗站、防火办、安办、各森林派出所和林业站,国有林场、恒丰公司、青珩林场。

  职责分工:深入了解近年来林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非法阻扰生产施工、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收取各类过路过桥费等破坏林业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排查,并对违规野外用火及存在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重点地方和部位进行排查。

  (五)盗猎贩卖野生动物资源线索摸排组

  责 任 人:张雄彬 林报运

  责任单位:森林分局刑警队、野动站、各森林派出所及各林业站。

  职责分工:对各类猎捕贩卖野生动物的重点人员、市场贩卖场所、宾馆酒家等存在贩卖、经营野生动物的各种行为进行排查,及时提供线索。

  (六)问题线索集中分析研判组

  责任人:李 毅 张雄彬

  责任单位:局扫黑办、相关责任股室和森林分局相关责任单位。

  职责分工:对各小组收集到的各类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从中找出相关有价值的线索上报县扫黑办。

  二、具体要求

  1.各摸排小组要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好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2.走访摸排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走访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发动群众更多参与到涉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3.深入细致开展走访,摸排各类问题线索,对走访了解掌握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登记,经初步分析研判后于每月18日前汇总上报县扫黑办。

  4.局扫黑办要加强工作督查,对各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对各小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实效不明显的小组进行约谈,并纳入年度考核。

  

明溪县林业局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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