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应主动公开

索 引 号SM04105-3000-2018-00028 文号明公综〔2018〕76号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2018-06-30
标题明溪县公安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的报告
内容概述2018年上半年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
索 引 号SM04105-3000-2018-00028
文号明公综〔2018〕76号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2018-06-30
标题明溪县公安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的报告
内容概述2018年上半年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

明溪县公安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08
| | |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18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全县火灾防控水平不断提升,火灾形势持续保持稳定,消防工作取得新突破,为全县经济建设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2018年全县火灾防控工作及消防安全形势综合分析汇报如下:

    一、我县2018年的消防安全形势

    今年来,消防部队共接警31次(含增援),出动消防车58辆次,消防队员329人次,抢救被困人员6人,疏散人员1人,抢救财产价值95.6万元。同比去年,接警起数下降了9.38% ,出动车辆数下降了14.71% ,出动消防人员数下降了8.61% ,抢救被困人员数与去年持平,抢救财产价值上升了277.87% 。其中,火灾起数3起,同比去年下降了25%,死亡1人,亡人数上升了100% ,伤人数与去年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19.05% 。农村火灾和小火亡人形势严峻。

    二、年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紧紧围绕“两节”、“两会”、“数字中国”峰会等消防安保任务目标,深入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夏季消防检查、出租屋专项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工作,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明显改善了全县的消防安全环境,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一)社会责任体系进一步夯实。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主线,县政府于年初召开了消防工作会议,政府办下发了夏季消防检查方案,稳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今年来,县政府专题研究消防工作2次,发文部署工作2次,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工作5次,与教育、民政、住建、市监、文化等行业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10余次,全面构建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县45乡、8个社区,均已签订了《2018年明溪县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精神,成立“三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当地综治网格服务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县、乡(镇)、农村(社区)三级接入联网,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县政府投入1890万元用于明溪县综合应急救援训练指挥中心建设,中心大楼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大大增强了全县消防基础水平和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二)火灾防控基础进一步强化。一是专项整治持续深入。持续开展重点单位消防安全“6+1”行动,组织全县36家重点单位按要求完成电气线路检测工作;与商贸部门联合开展商贸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积极开展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各类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10余处,指导民政、残联等相关管理部门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同时积极指导养老机构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组织对工业园区“三边”工程进行排查摸底,共排查工业园区企业51家,对其中10余家存在行政审批手续不齐全问题的企业,积极跟进服务,帮助指导企业完善审批手续;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会同市场监督部门开展消防产品销售、使用环节的执法检查,共检查各类销售、使用消防产品的单位20余家,发现并销毁不合格消防产品30余件,进一步净化了我县的消防产品流通环境。二是防控体系逐步完善。充分依托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阵地,今年来先后召开2次季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积极部署阶段工作任务,帮助和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以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出发点,在去年创建2个示范社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其余达标社区6个,广泛指导开展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乡镇、社区和村居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加大对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指导,先后2次组织各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消防部门还派人实地对各派出所开展业务培训,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出租屋开展检查培训,提高派出所民警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和力度。全县36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均建立健全了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报告备案制度,实现了社会单位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全县3家火灾高危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落实严管严控措施情况。三是消防管理创新推进。积极推动微型消防站“三知四会一联通”,配齐队站人员、器材和装备,加大技能培训,使其初具战斗力。加强区域联防组织建设,今年来,消防大队共指导已成立的区域联防组织开展联勤联训2次,开展拉动演练1次,协调召开各类会议2次,进一步提高区域联防组织的灭火救援能力。按照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要求,在雪峰镇城东社区建立全县第一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其它集中充电点正在统筹建设中。

 

    (三)消防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今年来,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887家次,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109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116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28份,责令“三停”2家,临时查封3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罚款44067元,办理审核验收7起,安全检查1起,备案抽查5起,执法指标完成情况排全市前列。同时,派出所消防工作也取得较大突破。年内,辖区派出所共检查单位1329家次,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5223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11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87份。

     (四)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展。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辐射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消防宣传,营造了全民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共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20余次,为社会单位开展培训10余人次;消防教育基地及消防站定期对外开放5余次,参观人员达200余人次;组织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5次,参加活动的志愿者50余人次;张贴、发放宣传海报和宣传单1万余份,发送消防公益短信共计10万余条,在县电视台累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达5余次,评选出消防宣传大使6人。同时,还结合各种教育宣传活动日,与社区、村居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10次,受益群众1000余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行业、系统和行政主管部门大局观念不强。一些行业、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履行好监管职责、督办职责,对部委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进行贯彻落实,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工作。二是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对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认识不清,心存侥幸;一些单位虽然具备整改能力,但不舍得投入,搞形式应付检查;一些单位等靠思想严重,不能创造性的研究解决资金和人员投入等问题,致使火灾隐患久拖不改;一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方式方法滞后,防范机制不健全,没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别是在高层建筑整治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部分工作推进缓慢,乡(镇)、部门存在畏难情绪,致使火灾隐患虽经反复治理,但仍屡屡反弹,旧的隐患未得以彻底整改,新的隐患又重新滋生。

  (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基层消防组织履职不到位。全县各乡(镇)、社区、设有消控室的重点单位都成立微型消防站,但是消防安全管理不严、队伍机构不专、人员不定、业务不精、经费无保障等问题突出。二是社会单位自我管理能力差。社会单位重经营轻管理、重产出轻投入,消防安全侥幸心理普遍,业务水平不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实际操作能力不高,日常消防管理不规范,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的主动意识和能力不够,导致火灾隐患不断滋生。

  (三)高层建筑隐患突出问题整改进度较慢。我县前期排查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共计13栋,均存在消防长期无人管理、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等问题,设有消控室单位无人值班,其中惠利金茂广场、紫云佳苑、万乘华府、君子峰国家自然保护区项目业务大楼等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瘫痪问题尤其严重,明溪县万乘华府部分楼层至今还未进行消防验收。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及部门领导不够重视,导致高层建筑隐患突出问题整改进展缓慢。

 

    (四)特殊群体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多。我县特殊群体人员密集场所所在建筑大多数未经过消防部门审批,相关审批程序进展缓慢,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或多或少存在缺建或缺失的情况。多数乡镇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存在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未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未开展防火巡查、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等问题,不具备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的财产损失。

 

    (五)农村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县有9个乡(镇),其中除城区2个乡(镇),其余乡(镇)离城县较远,最近的乡(镇)也需要十多分钟的车程。一方面,虽然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但农村居民自身的消防意识普遍较为淡薄,防火观念差,自防自救能力低,且村民房屋多为土木结构、砖木结构,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多,堆垛随处可见,也为火灾的迅速蔓延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农村用电中存在着线路老化、不按规范敷设、私拉乱接,电器超负荷等现象。特别是大多数乡村无消防水源或未设消防取水平台,致使消防车到场后供水不足,更为严重的是部分村庄道路消防车无法通行导致消防车不能开抵现场实施灭火。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总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和年度消防工作考评为契机,全面加强消防工作,落实消防监管责任,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推动我县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联合行业部门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要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与教育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国家文物局等部委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联合教育、民政、卫计、文广等部门出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二)开展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厅、市局2018年夏季火灾防控工作部署,按照《公安机关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实际,重点针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少数民族村寨等六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全面开展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检查,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三)持续推进高层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提请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重要节日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完成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四)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整改方案》部署要求,主要针对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大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要根据消防总队《关于明确养老机构优化许可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落实优化许可工作举措。同时,要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养老机构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内部培训制度,加强岗前培训和持续学习,增强单位管理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初起火灾扑救技能,全面提高养老院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五)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一是推动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在乡(镇)人民政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二是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推广微型消防站电信POC端联网调度,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消防部门定期对微型消防站进行抽查、拉动,通过实地拉动演练提升初起火灾扑救能力,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三是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

 

    (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消防监督员“每日一查”工作,既要检查社会单位,也要对行业部门、乡(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工作开展检查;既要检查单位消防设施、通道,也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要进一步对公安派出所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派出所民警日常发现和督改火灾隐患的能力。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内外部的双重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七)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组织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组织行业部门、乡(镇)社区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深入开展消防宣传示范社区评选和进社区活动,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规范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数满足社会要求。进一步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冬春火灾防控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定期推出专题报道,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跟踪报道消防工作动态,及时曝光重大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强大舆论声势。

  

明溪县公安局      

2018630日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598--2813749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闽公网安备35042102000101号
备案号:闽ICP备11002485号  网站标识码:3504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