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SM04501-0300-2018-00005
发布机构:县供销社
文 号:明供联〔2018〕22号
发文日期:2018-05-25
各科室、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
现将《明溪县供销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5月25日
明溪县供销社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我县“4.6”事故及莆田“5.4”事故教训,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治和遏制各类事故,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5月-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18〕9号)的要求,县供销社决定即日起至2018年8月15日,在我县供销社系统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企业自查、行业检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摸清系统安全风险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底数,全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确保我县供销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督促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为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打下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负责人任成员,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科,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职责分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资产科负责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科室负责供销大厦县社机关办公室安全工作。
四、检查范围
全县供销系统所管辖的单位,重点紧盯农资、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出租屋、出租店面、危旧房屋等领域。
(一)共性部分
1.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2.全面排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汛期、高温天气、台风等特殊季节、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
3.全面排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理清安全监管职责交叉等情况;
4.坚决整治和杜绝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及时整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各种非法违法行为。
(二)重点排查领域
1.烟花爆竹:跟踪、监管企业经营活动,突出产品购销、仓储运输、安防设施配备、制度落实、应急演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整治。
2.消防安全: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和仓库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储存场所,重点排查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联动系统等配备、使用、维护、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等情况。
3.汛期安全:重点排查防洪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农资、烟花爆竹等仓库、人员密集场所、危旧房屋、出租屋、出租店面、低洼地带、山边坡、空调架、户外广告、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和危险地带。
4.租赁场所:重点排查租赁户合法经营状况,加强租赁户用火、用电、用气跟踪监管,坚决杜绝“三合一”等违规经营现象。
5.建筑装修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各类升降和高空作业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
五、检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负责对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
(二)行业检查。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要对所辖区域做到检查全覆盖,县社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和督导,实现督查全覆盖。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六、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8年8月15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都按照全面自查和行业检查方式开展并及时汇总通报相关情况。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15日)。县供销社要在细化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组织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并在自查阶段结束后汇总建档。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要做到“4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第二阶段:行业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县供销社将对全县供销系统督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该提请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明确检查方向,突出容易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单位,抓住关键问题,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
第三阶段:督查汇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要围绕安全生产重点,认真落实本方案,严格开展检查工作,扎实推进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本阶段每月10日前将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县社资产科汇总后报县政府安办。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执行实施方案。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要根据当地特点及所辖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大检查工作方案,把大检查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放过漏洞、不漏掉盲点,不留下隐患,对查出的风险点和事故隐患,要列清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广泛学习宣传发动。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向县社报送先进典型和经验成果。
(四)严格责任追究。县社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开展督查暗访,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2.明溪县供销社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3.明溪县供销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4.明溪县供销系统安全生产检查表
5.安全生产大检查烟花爆竹企业检查表
附件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本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截至6月15日,本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按上限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2018年 月 日
附件2
明溪县供销社安全生产大检查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叶孙发
副组长:罗剑霖
成 员:罗天林 汤寿生 张开银 王志桂
方赛华 黄永泉 黄长生 吴 健
俞永福 邓国珍 陆文斌 郑丽华
黄诗南 肖海琴
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资产科,资产科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3
明溪县供销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行 业 领 域 名 称 |
生产 经营 单位 总数 |
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安全风险排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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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督查检查组 |
参加人员 |
检查单位场所 |
排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总数 |
重大隐患 |
一般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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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其中暗查暗访 |
其中专家会诊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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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个)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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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件4
明溪县供销系统安全生产检查表
企业名称:
重点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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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
1.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职。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是否亲自进行检查;是否亲自研究部署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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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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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及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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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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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
5.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及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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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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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承租者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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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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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未开展定期安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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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检查人员(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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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安全生产大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检查表
企业名称:
序号 |
重点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一、
管理 责任 落实 情况 |
1.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职。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是否亲自进行检查;是否亲自研究部署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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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照是否齐全且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在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范围进行经营批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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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建立并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车辆进出库区登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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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是否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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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风险 管控 情况 |
5.是否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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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库房是否设有清晰、醒目的用途、定员、定量、定级标识,擅自改变库房用途或者超过核定人员、药量;零售点是否超许可量储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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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仓储区域及仓库是否安装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是否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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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是否如实登记烟花爆竹在销售、购买、销毁各个环节中的品种、数量等流向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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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烟花爆竹产品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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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成品、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向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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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仓库是否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产品,有关部门执法收缴的产品是否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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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进行评估和有效监控;对重大危险源是否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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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城市长期零售点是否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是否安排专人销售,专柜是否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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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零售场所的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是否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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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隐患 排查 治理 情况 |
15.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记录、台帐是否齐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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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近年来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企业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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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是否制定并落实汛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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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应急 管理 情况 |
18.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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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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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发现 问题 及处 理意 见 |
检查人员(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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