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SM04126-3000-2018-00006

发布机构:县安监局

文     号:明安委办〔2018〕36号

发文日期:2017-04-10

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

2017-04-17 来源:县安监局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了贯彻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刻吸取明溪县竹林境养殖场“4.6”中毒窒息事故教训,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安委办决定在全县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于4月20日前上报县安委办。

      联系人:陈呀明,蔡玉丽,联系电话:2863486,邮箱:mxaj2863486@126.com。

   

  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明溪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以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明溪”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

  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城镇燃气、醇基燃料、受限空间、农村空心房及危旧房屋、竹木制品、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1.非煤矿山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提升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供配电及信号系统、采掘系统、“六大系统”建设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排查开拓上山公路、超前剥离、开采顺序、台阶参数等与设计的符合情况及边坡管理、监测监控、排土场、爆破作业等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等。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

  2.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针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强化重点在建施工单位和环节的安全质量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控,加大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运输设备、高空作业、模板支撑、手脚架、临时用电等重点部分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确保施工安全。加大对农村空心房、危房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整改到位,不留尾巴、不留隐患。加强农村自建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安全巡查检查工作机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工的责令停工,该处罚的要进行处罚。此项工作由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3.竹木制品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竹木制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和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是否排查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是否限期整改;是否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证件、是否按时审证;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配备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定期检查和日常管理制度,危险区域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应急演练,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4.燃气安全方面:组织全面摸排,摸清所有燃气用户基础信息和瓶装燃气钢瓶底数,重点对商业集聚区域、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用户(重点是餐饮液化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对隐患拒不整改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停业整顿。建立燃气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液化气钢瓶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的可追溯动态监控;对所有瓶装燃气用户(重点是餐饮液化气用户)购换气实行实名登记,实现每个钢瓶安全管理精准定位。组织开展对全县餐饮场所、饭店醇基燃料使用环节安全风险摸排及包装物、容器和灶具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依法打击制假制劣违法行为;对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醇基燃料和灶具进行查处,规范醇基燃料市场秩序,此项工作由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5.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打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组织建立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 “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6.有限空间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农村沼气池、地窖、三格化粪池等农村有限空间管理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作业前检测检验等工作,配置完善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做好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引发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此项工作由县住建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一线开展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确保安全。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专项整治活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及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的督查检查,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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